# C0305-10604 已決標公告

中正樓地下室暨桌球室整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瑞伯拉室內裝修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89,000
原始預算
$ 1,207,720
底價金額
$ 1,171,000
決標折數
84.4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0.7.4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旻旭
聯絡電話 (03)4501450#511
機關代碼 3.80.7.48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龍南路315號
聯絡人 陳旻旭
聯絡電話 (03)4501450#511
傳真號碼 (03)4508944
電子郵件信箱 jjes10@m5.jjes.ty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207,72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1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2 10: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龍南路31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龍南路31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4月2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之基本資格:凡與本標案有關之廠商未受停權處分,並持有下列各項證明文件者均可參加: (1)營造業。 (2)土木包工業。 (3)室內裝修業。 2.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之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員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7.4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旻旭
聯絡電話
(03)4501450#511
機關代碼
3.80.7.48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龍南路315號
聯絡人
陳旻旭
聯絡電話
(03)4501450#511
傳真號碼
(03)4508944
電子郵件信箱
jjes10@m5.jjes.ty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1,207,72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1 17:00
開標時間
106/03/02 10:0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龍南路31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龍南路31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4月2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之基本資格:凡與本標案有關之廠商未受停權處分,並持有下列各項證明文件者均可參加: (1)營造業。 (2)土木包工業。 (3)室內裝修業。 2.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之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員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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