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0220-105001 已決標公告

排水溝整修及校舍周邊地坪改善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尚業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86,788
原始預算
$ 4,829,787
底價金額
$ 4,540,000
決標折數
94.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0.7.4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總務主任黃玉華
聯絡電話 (03)4340192#510
機關代碼 3.80.7.43
單位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57號
聯絡人 總務主任黃玉華
聯絡電話 (03)4340192#510
傳真號碼 (03)4616653
電子郵件信箱 tb20083@jfes.ty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4,829,78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2 12:00
開標時間 105/11/03 09: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5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貳拾肆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5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計決標後於106年7月1日起施工1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屬內政部營造業法所定營繕工程者,如:綜合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 請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以及承攬工程手冊。 ※公司登記證明得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網站之公司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務必親至本校工程範圍或工程標的物實地勘查評估空間現況並測量詳細尺寸、規劃施工交通動線、調查施工空間條件,作為投標計算成本數量之考量依據。 ******2.因本工程施工範圍較廣,且影響學生上下學動線及學習活動,考量學校行事及天候因素,本案決標後,預計於明年暑假106年 07月01日起開始施工,工期為100日曆天,預計竣工日為106年10月08日。****** 3.廠商得標後,合約書請持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完納印花稅。領合約書正本時,將其印花稅納稅資料提供給本校審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2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7.4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總務主任黃玉華
聯絡電話
(03)4340192#510
機關代碼
3.80.7.43
單位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57號
聯絡人
總務主任黃玉華
聯絡電話
(03)4340192#510
傳真號碼
(03)4616653
電子郵件信箱
tb20083@jfes.ty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4,829,787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2 12:00
開標時間
105/11/03 09: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5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貳拾肆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西園路5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預計決標後於106年7月1日起施工10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屬內政部營造業法所定營繕工程者,如:綜合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 請檢附營造業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以及承攬工程手冊。 ※公司登記證明得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查詢網站之公司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之證明: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於投標前務必親至本校工程範圍或工程標的物實地勘查評估空間現況並測量詳細尺寸、規劃施工交通動線、調查施工空間條件,作為投標計算成本數量之考量依據。 ******2.因本工程施工範圍較廣,且影響學生上下學動線及學習活動,考量學校行事及天候因素,本案決標後,預計於明年暑假106年 07月01日起開始施工,工期為100日曆天,預計竣工日為106年10月08日。****** 3.廠商得標後,合約書請持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完納印花稅。領合約書正本時,將其印花稅納稅資料提供給本校審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中壢區忠福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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