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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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總務處
開標地點
內壢國小 201研討室(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總務處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預估114年09月01日至115年06月30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提供具有各項游泳設施且經相關法令檢驗合格之游泳池之自然人、法人、機構或團體。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一般證件影本
(1)公司行號: 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核准函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需與標案內容相關之營業項目)。
(2)社團法人:主管機關核准之證明文件
(3)學術團體: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公私立學校得以學校出具同意參加投標本案之文件正本代替)
(4)特定或其他應附證件: 教練證件、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證明、建築物防火避避難設施與設備安全申報結果通知書、衛生局最近二期水質檢驗合格證明、教練需具合格救生員證書、衛生管理人員執照等影本。
5. 電子領標憑據
6. 投標廠商法律責任切結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審查資格:114年5月28日上午09時00分。
(2)評 選:114年5月28日下午02點30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 總務處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