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3 已決標公告

仁愛樓電源改善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正和機電技術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98,000
原始預算
$ 2,000,000
底價金額
$ 1,79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80.7.3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凱皓
聯絡電話 (03)4635888#511
機關代碼 3.80.7.32
單位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聯絡人 張凱皓
聯絡電話 (03)4635888#511
傳真號碼 (03)4638992
電子郵件信箱 t000001@ms.tyc.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130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備行動存取裝置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2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3 09: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2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暫定113年6月30日,施工時間:周一至周五放學後至21:30,周六、周日、假日至19:3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基本資格登記證書、113年公會會員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有效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有效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 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截止收件:113年4月2日17:00 開標時間:113年4月3日09:00 評選時間:113年4月3日14:00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 總務處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7.3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凱皓
聯絡電話
(03)4635888#511
機關代碼
3.80.7.32
單位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聯絡人
張凱皓
聯絡電話
(03)4635888#511
傳真號碼
(03)4638992
電子郵件信箱
t000001@ms.tyc.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1303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
2,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總務處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備行動存取裝置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2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3 09: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201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暫定113年6月30日,施工時間:周一至周五放學後至21:30,周六、周日、假日至19:3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基本資格登記證書、113年公會會員證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有效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有效證明文件。 3.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 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截止收件:113年4月2日17:00 開標時間:113年4月3日09:00 評選時間:113年4月3日14:00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 總務處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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