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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同採購標的物。由機關評定為優良廠商者,依112學年度契約條件價金續約1年。
2.機關保留後續擴充1年之權利,後續擴充期間為113學年度學生上課期間,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
3.後續擴充數量上限同本學年度採購數量,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台幣17,256,300元整,總採購金額為新台幣34,512,6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總務處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201研討室
押標金額度
國小午餐:新台幣15萬元整/幼兒園午餐:新台幣5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 總務處
履約期限
112年8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依學生上課日供餐)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資格:具備餐飲烹調、營養衛生管理及送貨能力之廠商。
應檢附證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投標廠商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需為與標案內容相關之營業項目。
2.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押標金繳納憑據
6.營養師執照影本。
7.廠商法律責任之切結書。
8.電子領標憑據證明
9.廠商加入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資格審查:112年5月30日上午09時00分
二、廠商評選:112年5月31日上午09時00分
三、本採購案招標文件修正處(112年5月24日):
1.編號06:最有利標廠商評選須知及評分表。
2.修正內容:第五點及評分表之廠商營運能力評選項次,原公告國小部每生45元,修正為教育局核定補助金額每生48元整。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中壢區內壢國民小學 總務處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