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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福德路20號/201研討室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擇一)
1.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開業證書、有效期間之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土木工程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期間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3.結構工程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有效期間之技師公會會員證 。
4.工程技術顧問機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有效期間之公會會員證。
5.執行補強工程設計業務之主要人員(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或建築師),須取得補強設計研習證書(效期為3年),方可執行本案業務。
廠商應附具的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3.廠商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4.廠商信用證明
5.會員證(有效期):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6.切結書1及切結書2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開標: 109年5月19日下午13時10分。
評選: 109年5月20日下午13時10分。
修正為
開標: 109年5月26日下午13時10分。
評選: 109年5月27日下午13時10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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