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青埔里7鄰青埔路二段122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中壢區青埔國民小學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地址:320016桃園市中壢區青埔路二段122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合格之木土包工業(限登記於桃園市或毗鄰桃園市之直轄市、縣(市)之土木包工業者始得投標)或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者
二、廠商投標時應檢附之相關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包含「投標廠商聲明書」、「押標金繳納憑證」、「廠商納稅證明」、「廠商信用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三、廠商如屬土木包工業者,請另行提供「木土包工業登記證明」、「有效之土木包工業公會會員證明」、「承攬工程手冊影本(須含負責人、印鑑頁)」
四、廠商如屬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者,請另行提供「營造業登記證明」、「有效之營造業公會會員證明」、「承攬工程手冊影本(須含責責人、專任工程人員、評鑑事項及印鑑頁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將依營造業法第44條之規定評定為不合格標。)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有關押標金繳納憑據之補充說明:
如廠商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機關為受款人,廠商提供之票據抬頭應載明本校全銜即「桃園市中壢區青埔國民小學」,如抬頭書寫如「桃園市中壢區青埔國小」、「桃園市立青埔國民小學」、「桃園市青埔國小」、「桃園市青埔國民小學」之類之簡稱票據,因不受本校公庫銀行臺灣銀行所接受,故將一律視為無效票據並將廠商判定為投標資格不符,請有意投標廠商特別注意!!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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