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80.7.2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羅為先 |
| 聯絡電話 | (03)4933262#510 |
| 機關代碼 | 3.80.7.26 |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小學 |
| 機關地址 |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二段九十七號 |
| 聯絡人 | 羅為先 |
| 聯絡電話 | (03)4933262#510 |
| 傳真號碼 | (03)4941521 |
| 電子郵件信箱 | xj3204@gmail.com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06/03/15 |
| 原公告日 | 106/03/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是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3/22 16:00 |
| 開標時間 | 106/03/23 09:00 |
| 開標地點 | 新明國小2 F校史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央西路二段九十七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45個個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投標時應繳驗與下列證件原件相符之影印本: 1、建築師或技師證書影本 2、建築師或技師開業證書影本 3、公會會員證影本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6、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二)若廠商以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名義投標之廠商, 請另附下列證件: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 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有效期限內)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小學 |
| 檢舉受理單位 | 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235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33號;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電話:02-22482626)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3/22 16: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