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藉由本次整修工程的設計與施作,展現本校特色精神與內涵。
2.改善忠孝樓、和平樓的階梯,提供師生安全的通行空間。
3.更新教室窗戶,改善教室壁癌及雨水滲漏現象。走廊局部設置遮雨設施、更新伸縮縫,改善走廊遇與潑水及積水的現況,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基本資格(應同時具備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
1. 施工廠商:政府核准登記合格土木包工業、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具備室內整修專業施工技術人員之室內整修業者。
2. 設計廠商:建築師事務所或具備室內整修專業設計技術人員之室內整修業者。
(二) 若廠商同時具備上開施工廠商及設計廠商之資格,得不須另覓合作之共同投標廠商,但亦需備妥各項相關資格文件。
(三) 共同投標廠商以2家為限,並以裝修施工業務者為代表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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