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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名稱
後山(高義、三光、華陵)道路砍草(清除及掘除,雜草雜木,路肩及邊坡割草含運棄)(開口合約)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一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本契約預估採購金額上限3,257,395元整,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其擴充權利由機關認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62,000元整(抬頭請寫明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因本案非為技術服務及社會服務,且本工程位處山區,為利本案勞務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因本案非為技術服務及社會服務,且本工程位處山區,為利本案勞務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澤仁村中正路20號(收發室)
履約期限
開工,至111年12月31日或派工金額達擴充上限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土木包工業或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詳細內容:ㄧ、投標廠商聲明書二、押標金繳納憑據三、納稅證明資料四、廠商信用證明五、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六、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一~十二頁)七、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八、當年度公會會員證)。2.景觀維護或園藝相關廠商(詳細內容:ㄧ、投標廠商聲明書二、押標金繳納憑據三、納稅證明資料四、廠商信用證明五、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六、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標單圖說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之一、「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招標文件公開發給、發售;本機關不另備書面文件。廠商於領標期限內,因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指定之資訊系統暫停服務時,待系統恢復後再行電子領標;本機關得視個案受影響情形,公告延長等標期(請詳閱電子領標作業須知規定辦理),電子領標費用新台幣100元正。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