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D50 已決標公告

復興區辦理106年溪口吊橋交通接駁車計畫採購案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決標日:106/10/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佳境通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634,000
原始預算
$ 24,000,000
底價金額
$ 22,800,000
決標折數
94.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1 - 陸地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賴立瑋先生
聯絡電話 (03)3821500#132
機關代碼 3.80.63
單位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6桃園市復興區澤仁村中正路20號
聯絡人 秘書室-賴立瑋先生
聯絡電話 (03)3821500#132
傳真號碼 (03)3821789
電子郵件信箱 v0938059506@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為採購金額2400萬元為上限〈標餘款〉其擴充項目為增加接駁車數量,增加之車輛價金以本案契約價金計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6 17:00
開標時間 106/11/07 09:00
開標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澤仁村中正路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澤仁村中正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為期一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立案登記有案具備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或遊覽車客運業經營之合法公司,設立或登記之證明,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條:公路主管機關申請立案具備合格營業執照,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無不良紀錄之廠商。(詳如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本公告資料未詳盡之處,請詳閱招標文件。 2、領標廠商應請持續注意本公告系統相關之更正或異動資料資訊。 3、 (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請洽地方稅務局,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訂定合約前將繳款單送至本所黏貼於合約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秘書室-賴立瑋先生
聯絡電話
(03)3821500#132
機關代碼
3.80.63
單位名稱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6桃園市復興區澤仁村中正路20號
聯絡人
秘書室-賴立瑋先生
聯絡電話
(03)3821500#132
傳真號碼
(03)3821789
電子郵件信箱
v0938059506@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為採購金額2400萬元為上限〈標餘款〉其擴充項目為增加接駁車數量,增加之車輛價金以本案契約價金計價。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6 17:00
開標時間
106/11/07 09:00
開標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澤仁村中正路2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澤仁村中正路2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復興區(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為期一年。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立案登記有案具備公路汽車客運業、市區汽車客運業或遊覽車客運業經營之合法公司,設立或登記之證明,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四條:公路主管機關申請立案具備合格營業執照,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無不良紀錄之廠商。(詳如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本公告資料未詳盡之處,請詳閱招標文件。 2、領標廠商應請持續注意本公告系統相關之更正或異動資料資訊。 3、 (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請洽地方稅務局,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訂定合約前將繳款單送至本所黏貼於合約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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