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37 已截止

116年度觀音區道路橋梁及觀音里等12里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合約)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公告日:115/09/04 截止日:115/09/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擴充條款
預算金額
$ 4,262,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9/1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柏舜先生
聯絡電話 (03)4732121#205
機關代碼 3.80.62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28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聯絡人 曾柏舜先生
聯絡電話 (03)4732121#205
傳真號碼 (03)4734894
電子郵件信箱 10000629@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是。本案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73萬8,000元整,擴充期間至116年12月31日或經費用罄為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20元
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9/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9/18 09:00
開標地點 本公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送達本公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三樓秘書室-採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決標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工程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相關執業項目者。 【應檢附文件】1.投標廠商聲明書。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1) 專業技師事務所者應附文件:a.技師證書。b.技師執業執照。c.技師公會會員證(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附文件:a.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c. 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d.技師執業執照。e.技師公會會員證。3.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4.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有效納稅證明之廠商;新設立之公司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申領統一發票相關文件代之)。5.服務建議書1式11份。6.電子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64點)。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現場購領】:請逕向本公所
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三樓秘書室(採購)購領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費每張新臺幣2元整。 【其他】: (一)資格審查日期:115年9月18日上午9時於本公所4樓開標室辦理資格審查。 (二)評選日期:投標廠商經資格審查合格且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於115年9月30日上午9時0分於本公所4樓會議室辦理評選。 (三)經濟部98年04月0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0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四)本案採固定費率決標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6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曾柏舜先生
聯絡電話
(03)4732121#205
機關代碼
3.80.62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28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聯絡人
曾柏舜先生
聯絡電話
(03)4732121#205
傳真號碼
(03)4734894
電子郵件信箱
10000629@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是。本案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73萬8,000元整,擴充期間至116年12月31日或經費用罄為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9/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招標文件總售價
220元
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9/17 17:00
開標時間
115/09/18 09:00
開標地點
本公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送達本公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三樓秘書室-採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決標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工程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相關執業項目者。 【應檢附文件】1.投標廠商聲明書。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1) 專業技師事務所者應附文件:a.技師證書。b.技師執業執照。c.技師公會會員證(2)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者應附文件:a.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b.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c. 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會員證。d.技師執業執照。e.技師公會會員證。3.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4.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有效納稅證明之廠商;新設立之公司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申領統一發票相關文件代之)。5.服務建議書1式11份。6.電子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64點)。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現場購領】:請逕向本公所
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三樓秘書室(採購)購領招標文件,招標文件費每張新臺幣2元整。 【其他】: (一)資格審查日期:115年9月18日上午9時於本公所4樓開標室辦理資格審查。 (二)評選日期:投標廠商經資格審查合格且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於115年9月30日上午9時0分於本公所4樓會議室辦理評選。 (三)經濟部98年04月0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0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四)本案採固定費率決標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9/17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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