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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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是;原契約工程項目之增減,保留未來增購權利,以原預算範圍內招標之剩餘款為上限。期間:自開工日起至竣工日止,後續擴充條件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開標地點
本公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4樓開標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送達本公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3樓秘書室-採購
履約期限
自開工日起210日曆天竣工。(詳附加說明)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摘要】: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
【應檢附文件】:1.押標金。2.投標廠商聲明書。3.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4.廠商無退票紀錄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5.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有效納稅證明;新設立之公司得以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相關文件代之)。6.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之證明文件。(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 7.價格封(標單兼切結書及完成空白標單鍵入工作後,併列印文件(總表、詳細價目表及資源統計表)置入價格封密封)。8.服務建議書一式9份9.電子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64點)。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無退票紀錄證明(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三樓秘書室(採購)購領招標文件,文件費每張2元整。
【其他】:
(一) 資格審查日期:115年6月24日上午9時整於本公所4樓開標室辦理資格審查。
(二) 審查會議日期:投標廠商經資格審查合格且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於115年7月9日上午9時30分於本公所4樓會議室辦理審查會議。
(三) 履約期限:依機關通知日期申報開工。自開工日起210日曆天竣工。
(四) 經濟部98年04月0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0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五) 合於招標文件審查標準及格廠商之標價,超過底價時,經當場宣布告知比(減)價,廠商未於當場更改原報價內容或更新報價,則視同放棄。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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