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45 已決標公告

桃園武威及保生里民114年參訪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永安液化天然氣廠暨節能減碳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決標日:114/0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好視野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750,000
原始預算
$ 5,75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佳慧小姐
聯絡電話 (03)4732121#227
機關代碼 3.80.62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328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聯絡人 沈佳慧小姐
聯絡電話 (03)4732121#227
傳真號碼 (03)4734894
電子郵件信箱 10019795@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50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補助金額 5,75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04 17:00
開標時間 114/02/05 09:00
開標地點 本公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送達本公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1樓秘書室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3月24日至114年4月30日之期間內辦理(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交通部觀光局核發綜合旅行業、甲種、乙種旅行業執照。 【應檢附文件】:1.投標廠商聲明書。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3.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4.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有效納稅證明;新設立之公司得以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相關文件代之)。5.交通部觀光局核發綜合旅行業、甲種、乙種旅行業執照之證明文件。6.服務建議書1式8份。7.價格分析表。8.電子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64點)。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3樓秘書室(採購)購領招標文件,文件費每張新臺幣2元整。 (一)資格審查日期:114年2月5日上午9時整於本公所4樓開標室辦理資格審查。 (二)評選日期:投標廠商經資格審查合格且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於114年2月12日上午9時整於本公所4樓會議室辦理評選。 (三)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4年3月24日至114年4月30日之期間內分5梯次(每梯次2天1夜)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如基本需求規範)。 (四)經濟部98年04月0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0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6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沈佳慧小姐
聯絡電話
(03)4732121#227
機關代碼
3.80.62
單位名稱
民政課
機關地址
328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聯絡人
沈佳慧小姐
聯絡電話
(03)4732121#227
傳真號碼
(03)4734894
電子郵件信箱
10019795@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50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補助金額
5,75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04 17:00
開標時間
114/02/05 09:00
開標地點
本公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送達本公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1樓秘書室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3月24日至114年4月30日之期間內辦理(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交通部觀光局核發綜合旅行業、甲種、乙種旅行業執照。 【應檢附文件】:1.投標廠商聲明書。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3.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4.納稅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有效納稅證明;新設立之公司得以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相關文件代之)。5.交通部觀光局核發綜合旅行業、甲種、乙種旅行業執照之證明文件。6.服務建議書1式8份。7.價格分析表。8.電子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64點)。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3樓秘書室(採購)購領招標文件,文件費每張新臺幣2元整。 (一)資格審查日期:114年2月5日上午9時整於本公所4樓開標室辦理資格審查。 (二)評選日期:投標廠商經資格審查合格且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於114年2月12日上午9時整於本公所4樓會議室辦理評選。 (三)履約期限:廠商應於114年3月24日至114年4月30日之期間內分5梯次(每梯次2天1夜)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詳如基本需求規範)。 (四)經濟部98年04月0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0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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