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43 已決標公告

「蓮香惜客•桃園市觀音區地方創生駐地工作站計畫」勞務採購案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決標日:110/11/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筑地總合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465,000
原始預算
$ 2,500,000
底價金額
$ 2,470,000
決標折數
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令新小姐
聯絡電話 (03)4732121#363
機關代碼 3.80.62
單位名稱 人文課
機關地址 328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聯絡人 王令新小姐
聯絡電話 (03)4732121#363
傳真號碼 (03)4734894
電子郵件信箱 10016872@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35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補助金額 2,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8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9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送達本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一樓秘書室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依法得承作本案且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行號、法人、機構、團體、大專院校 【應檢附文件】:1.投標廠商聲明書。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1)法人:包括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2)公司組織、合夥或獨資之行號:因營利事業登記證明已由主管機關宣佈停用,投標廠商應自行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做為證明文件。(3)團體組織:團體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該等證明文件。3.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4.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有效納稅證明;新設立之公司得以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相關文件代之)。5.標單兼切結書。6.服務建議書1式8份。7. 電子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現場購領】:請逕向本所
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3樓秘書室(採購)購領招標文件,文件費每張新台幣2元整。 【其他】: (一)資格審查日期:110年12月9日上午9時0分假本所4樓開標室辦理資格審查。 (二)評選日期:投標廠商經資格審查合格且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於110年12月15日上午9時0分假本所四樓會議室辦理評選。 (三)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之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各項工作預計辦理期程詳需求說明書,若機關另有開會議決或另函通知限定之期程者,則以該期程為準。 (四)經濟部98年04月0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0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五)合於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底價時,經當場宣布告知比(減)價,廠商未於當場更改原報價內容或更新報價,則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6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令新小姐
聯絡電話
(03)4732121#363
機關代碼
3.80.62
單位名稱
人文課
機關地址
328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聯絡人
王令新小姐
聯絡電話
(03)4732121#363
傳真號碼
(03)4734894
電子郵件信箱
10016872@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35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補助金額
2,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8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詳如附加說明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8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9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送達本所(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一樓秘書室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決標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依法得承作本案且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行號、法人、機構、團體、大專院校 【應檢附文件】:1.投標廠商聲明書。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相關證明文件(1)法人:包括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2)公司組織、合夥或獨資之行號:因營利事業登記證明已由主管機關宣佈停用,投標廠商應自行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做為證明文件。(3)團體組織:團體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該等證明文件。3.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4.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之有效納稅證明;新設立之公司得以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相關文件代之)。5.標單兼切結書。6.服務建議書1式8份。7. 電子領標憑據(詳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現場購領】:請逕向本所
桃園市觀音區觀音里觀新路56號
3樓秘書室(採購)購領招標文件,文件費每張新台幣2元整。 【其他】: (一)資格審查日期:110年12月9日上午9時0分假本所4樓開標室辦理資格審查。 (二)評選日期:投標廠商經資格審查合格且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於110年12月15日上午9時0分假本所四樓會議室辦理評選。 (三)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之次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各項工作預計辦理期程詳需求說明書,若機關另有開會議決或另函通知限定之期程者,則以該期程為準。 (四)經濟部98年04月0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0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五)合於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底價時,經當場宣布告知比(減)價,廠商未於當場更改原報價內容或更新報價,則視同放棄。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觀音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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