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80.61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80.61 |
| 單位名稱 |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327桃園市 新屋區 中山路265號 |
| 聯絡人 | 蕭永燦 |
| 聯絡電話 | (03) 4772111 #274 |
| 傳真號碼 | (03) 4772100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開標時間 | 114/06/12 09:00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
| 原公告案號 | 114-1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桃園市-新屋區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原合約為(112.11.23版)版本,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洽原得標廠商依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故未另訂契約書。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13055359 |
| 廠商名稱 | 酉維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技術顧問公司 |
| 廠商地址 | 302 新竹縣 竹北市 興安里縣政二路418巷3號1樓 |
| 廠商電話 | (035) 516488 |
| 決標金額 | 675,1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14/06/12 - 114/12/31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14年度新屋區轄內道路、橋樑、雨水下水道、水利設施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南區第一次後續擴充)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酉維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675,1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675,1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14/06/12 |
| 決標公告日期 | 114/06/18 |
| 契約編號 | 114-1-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675,100元 |
| 決標金額是否係依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 是 |
| 估算方式 | 本決標金額係以預估條件估算之預估金額。 估算方式:本採購案採費率決標,年度預估需求數量係供廠商報價參考,在一定期間內,數量不確定並以一定金額為上限之採購,以價格決標,視實際需要隨時通知廠商履約之契約。契約文件所列數量為預估數量,採購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80.61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
|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生態檢核 | 否 1 .維護管理相關工程 |
| 其他:是否屬「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規定應辦理節能減碳檢核 | 否,依「公共工程節能減碳檢核注意事項」第2點除外條款無須辦理 整修工程、拆除工程、疏濬工程、結構補強工程 |
| 其他:附加說明 | 1.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洽原得標廠商依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以換文方式辦理。 2.依據114年6月12日桃市新工字第1140012370號函同意依契約金額辦理後續擴充(原得標廠商酉維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