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8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新屋區111年度公園清潔維護及綠美化勞務採購案(開口合約)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決標日:111/01/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田馳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94,000
原始預算
$ 4,000,000
底價金額
$ 3,600,000
決標折數
66.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姜雅玲
聯絡電話 (03)4772111#291
raw_text_length 2996
機關代碼 3.80.61
機關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路265號
聯絡人 姜雅玲
聯絡電話 (03)4772111#291
傳真號碼 (03)4772100
電子郵件信箱 80007452@mail.tycg.gov.tw
標案案號 111-8
標案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111年度公園清潔維護及綠美化勞務採購案(開口合約)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增購權利,擴充期間自換文之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為: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標餘款金額為後續擴充金額,本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與廠商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8 08:30
開標時間 111/01/18 10:30
開標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路265號桃園市新屋區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廠商履約信用之需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廠商履約品質之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路265號桃園市新屋區公所二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之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E102011土木包工業、園藝服務業(A10208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檢附證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有效期內之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登記證公會會員證、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營造業登記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及依據投標須知規定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本公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網址:http://www.geps.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姜雅玲
聯絡電話
(03)4772111#291
raw_text_length
2996
機關代碼
3.80.61
機關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單位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路265號
聯絡人
姜雅玲
聯絡電話
(03)4772111#291
傳真號碼
(03)4772100
電子郵件信箱
80007452@mail.tycg.gov.tw
標案案號
111-8
標案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111年度公園清潔維護及綠美化勞務採購案(開口合約)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
4,0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未來增購權利,擴充期間自換文之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為: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標餘款金額為後續擴充金額,本機關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與廠商續約,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決標方式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8 08:30
開標時間
111/01/18 10:30
開標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路265號桃園市新屋區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萬元整、押標金抬頭-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廠商履約信用之需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廠商履約品質之需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山路265號桃園市新屋區公所二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簽約之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E101011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 、E102011土木包工業、園藝服務業(A102080)、其他環境衛生及污染防治服務業(J101990)-檢附證件: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有效期內之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登記證公會會員證、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營造業登記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及依據投標須知規定及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檢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辦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載招標文件,本公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網址:http://www.geps.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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