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56-107E-31 已決標公告

新屋區蚵殼港昭靈宮廣場前鋪設柏油工程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決標日:107/07/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筑道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968,000
原始預算
$ 1,569,485
底價金額
$ 1,360,000
決標折數
71.1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
機關代碼 3.80.6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 新屋區 中山路265號
聯絡人 丁莉雯
聯絡電話 (03) 4772111 #275
傳真號碼 (03) 47721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7/07/10 09:00
原公告日期 107/06/28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桃園市-新屋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家數 6
廠商代碼 24880173
廠商名稱 昱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 I00303
廠商地址 324 桃園市 平鎮區 義民里復旦路23號2F
廠商電話 (03) 4864562
決標金額 968,000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7/07/30 - 107/08/10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廠商代碼_2 97428938
廠商名稱_2 徠特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_2
廠商代碼_3 53489676
廠商名稱_3 立威營造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4 67122241
廠商名稱_4 讚源工程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5 16859181
廠商名稱_5 源鑫營造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6 23065378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新屋區蚵殼港昭靈宮廣場前鋪設柏油工程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筑道營造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968,000元
底價金額 1,360,000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968,000元
未得標廠商 昱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230,000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未得標廠商_2 立威營造有限公司
標價金額_2 1,280,000元
未得標廠商_3 讚源工程有限公司
標價金額_3 1,050,000元
未得標廠商_4 源鑫營造有限公司
標價金額_4 1,330,000元
標價金額_5 1,155,000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7/07/18
決標公告日期 107/07/20
契約編號 107-56-107E-31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968,000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廠商說明有人力及機具設備齊全核算成本標價屬合理性,能如期如質完工。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其他 :依契約履約標的之特性(履約項目不受物價變動之影響或工期甚短)本契約不依物價指數變動情形調整工程款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80.61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附加說明 一、本案於107年7月10日開標,筑道營造有限公司報價$968,000元最低,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標價偏低恐有不能履約之虞,主持人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8條規定當場宣布保留決標,並通知廠商於五日內提出標價書面說明後再行審核。 二、本案開標前由業務單位充分討論底價之訂定,訂定底價為$136萬元,並經底價核定授權人員核准。 三、筑道營造有限公司於107月7月10日筑營字第1070710012號函提出廠商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說明書,本公所依其說明內容審核,經審視廠商承攬本公所之標案標價低於底價80%,其施工機具、人力、物料充足且配合度高,應能完成履約品質;經與廠商再次確認,廠商表示有能力履約不降低本採購品質。 四、該廠商所提出之低價說明尚非完全合理,仍請廠商五日內繳納差額保證金以避免有不能誠信履約之情形。 五、筑道營造有限公司於107年7月18日繳妥差額保證金($12萬元);經首長核可同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規定,同意辦理決標。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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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代碼
3.80.61
單位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 新屋區 中山路265號
聯絡人
丁莉雯
聯絡電話
(03) 4772111 #275
傳真號碼
(03) 4772100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決標資料類別
決標公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共同投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屬統包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開標時間
107/07/10 09:00
原公告日期
107/06/28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受機關補助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地點(含地區)
桃園市-新屋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投標廠商家數
6
廠商代碼
24880173
廠商名稱
昱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
組織型態
公司登記
廠商業別
營造業
營造業登記證號碼
I00303
廠商地址
324 桃園市 平鎮區 義民里復旦路23號2F
廠商電話
(03) 4864562
決標金額
968,000元
得標廠商國別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是否為中小企業
履約起迄日期
107/07/30 - 107/08/10 (預估)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廠商代碼_2
97428938
廠商名稱_2
徠特營造有限公司
是否得標_2
廠商代碼_3
53489676
廠商名稱_3
立威營造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4
67122241
廠商名稱_4
讚源工程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5
16859181
廠商名稱_5
源鑫營造有限公司
廠商代碼_6
23065378
決標品項數
1
品項名稱
新屋區蚵殼港昭靈宮廣場前鋪設柏油工程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得標廠商
筑道營造有限公司
預估需求數量
1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968,000元
底價金額
1,360,000元
原產地國別1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968,000元
未得標廠商
昱盛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合格
標價金額
1,230,000元
未得標原因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未得標廠商_2
立威營造有限公司
標價金額_2
1,280,000元
未得標廠商_3
讚源工程有限公司
標價金額_3
1,050,000元
未得標廠商_4
源鑫營造有限公司
標價金額_4
1,330,000元
標價金額_5
1,155,000元
決標公告序號
001
決標日期
107/07/18
決標公告日期
107/07/20
契約編號
107-56-107E-31
是否刊登公報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總決標金額
968,000元
決標金額較預算金額明顯偏低之說明
廠商說明有人力及機具設備齊全核算成本標價屬合理性,能如期如質完工。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其他 :依契約履約標的之特性(履約項目不受物價變動之影響或工期甚短)本契約不依物價指數變動情形調整工程款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3.80.61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桃園市新屋區公所
附加說明
一、本案於107年7月10日開標,筑道營造有限公司報價$968,000元最低,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標價偏低恐有不能履約之虞,主持人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8條規定當場宣布保留決標,並通知廠商於五日內提出標價書面說明後再行審核。 二、本案開標前由業務單位充分討論底價之訂定,訂定底價為$136萬元,並經底價核定授權人員核准。 三、筑道營造有限公司於107月7月10日筑營字第1070710012號函提出廠商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說明書,本公所依其說明內容審核,經審視廠商承攬本公所之標案標價低於底價80%,其施工機具、人力、物料充足且配合度高,應能完成履約品質;經與廠商再次確認,廠商表示有能力履約不降低本採購品質。 四、該廠商所提出之低價說明尚非完全合理,仍請廠商五日內繳納差額保證金以避免有不能誠信履約之情形。 五、筑道營造有限公司於107年7月18日繳妥差額保證金($12萬元);經首長核可同意依政府採購法第52條第1項第1款及第58條處理總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規定,同意辦理決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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