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B0801 已截止

115年度龍潭三坑水鄉茭響樂活動採購案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公告日:115/07/24 截止日:115/08/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4,796,46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5/08/05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6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雨萱
聯絡電話 (03)4793070#2210
機關代碼 3.80.60
單位名稱 農經課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聯絡人 林雨萱
聯絡電話 (03)4793070#2210
傳真號碼 (03)4700645
電子郵件信箱 10051577@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5 08:30
開標時間 115/08/05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1樓聯合服務櫃檯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得標廠商決標日起至115年11月20日止,廠商應於115年11月20日前將成果報告相關資料送達機關驗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所需符合之所營事業代碼或項目(擇一):藝文服務業(J601010)、演藝活動業(J602010)。) 投標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 2.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法人團體(非營業):(含財團或社團法人) (1) 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 (2) 私立大專學校另檢附授權書。 4.其他: (1)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名稱及負責人印章。 (2)服務建議書。 (3)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公所採購小組03-4793070#3316王小姐。對於本公所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公告日或招標日起等標期之1/4,但不得少於10日,向本公所提出異議。本公所政風室電話:03-4792674,傳真:03-4792674,電子檢舉信箱:dxd001@mail.tycg.gov.tw,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3樓。 二、投標廠商提供紙本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及服務建議書電子檔(光碟或USB隨身碟)1份,自 行以不透明容器裝封,連同投標文件書面密封後一併於規定之截標時間前送達本公所1樓聯合服務櫃檯收發。 三、本案免押標金;免履約保證金。 四、履約地點:桃園市龍潭區內及機關指定地點。 五、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評選會議時間於開標時一併公布,預計於開標後約1週間舉行審查會議,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請廠商預為準備,如會議期日有所異動,將另行通知。各投標廠商廠商簡報順序為投標廠商之開標順序(開標順序以投標文件送達本公所收發時間為主)。 六、依桃園市政府106年7月14日府稅消字第1063500506號函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稅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七、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開標日亦同;若機關所在地辦公日,其他地方停止上班上課,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順延開標日。 八、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另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每日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招標文件內容有無變更或補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5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60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雨萱
聯絡電話
(03)4793070#2210
機關代碼
3.80.60
單位名稱
農經課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聯絡人
林雨萱
聯絡電話
(03)4793070#2210
傳真號碼
(03)4700645
電子郵件信箱
10051577@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8/05 08:30
開標時間
115/08/05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1樓聯合服務櫃檯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得標廠商決標日起至115年11月20日止,廠商應於115年11月20日前將成果報告相關資料送達機關驗收。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所需符合之所營事業代碼或項目(擇一):藝文服務業(J601010)、演藝活動業(J602010)。) 投標廠商得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 2.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 法人團體(非營業):(含財團或社團法人) (1) 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 (2) 私立大專學校另檢附授權書。 4.其他: (1)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名稱及負責人印章。 (2)服務建議書。 (3)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公所採購小組03-4793070#3316王小姐。對於本公所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公告日或招標日起等標期之1/4,但不得少於10日,向本公所提出異議。本公所政風室電話:03-4792674,傳真:03-4792674,電子檢舉信箱:dxd001@mail.tycg.gov.tw,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3樓。 二、投標廠商提供紙本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及服務建議書電子檔(光碟或USB隨身碟)1份,自 行以不透明容器裝封,連同投標文件書面密封後一併於規定之截標時間前送達本公所1樓聯合服務櫃檯收發。 三、本案免押標金;免履約保證金。 四、履約地點:桃園市龍潭區內及機關指定地點。 五、本案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評選會議時間於開標時一併公布,預計於開標後約1週間舉行審查會議,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請廠商預為準備,如會議期日有所異動,將另行通知。各投標廠商廠商簡報順序為投標廠商之開標順序(開標順序以投標文件送達本公所收發時間為主)。 六、依桃園市政府106年7月14日府稅消字第1063500506號函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稅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七、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開標日亦同;若機關所在地辦公日,其他地方停止上班上課,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順延開標日。 八、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另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每日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招標文件內容有無變更或補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8/0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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