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10004272@mail.tycg.gov.tw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保留擴充之權利,原有採購之項目內容,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 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期限(最後派工單通知日期)至114年12月31日止,增購金額為300萬元,依原契約單價及履約條件增購至採購金額1,700萬元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1樓聯合服務櫃檯收發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各派案履約期限內竣工。(詳勞務採購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所營事業代碼或項目:A102080園藝服務業或E103091庭園或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E201010景觀工程業。)
投標廠商請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
(2)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ex.財物採購投標廠商如為製造業,則檢附有效期工業會或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及工廠登記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名稱及負責人印章。
(4)其他:服務建議書10份及採購標單。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公所採購小組03-4793070#3316王小 姐。對於本公所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公告日或招標日起等標期之1/4,但不得少於10日,向本公所提出異議。本公所政風室電話:03-4792674,傳真:03-4792674,電子檢舉信箱:dxd001@mail.tycg.gov.tw,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3樓。
二、投標廠商提供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其餘文件1式1份,自行以不透明容器裝封,並書面密封,連同投標文件一併於規定之截標時間前送達本公所1樓聯合服務櫃檯收發。
三、本案免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一定金額:新臺幣50萬元整(不逾預算金額10﹪);植栽工程養護期保證金:(僅適用於植栽工程驗收合格後給付全部植栽價金之情形)額度為全部植栽價金之40%,於機關給付全部植栽費用時扣回,作為廠商植栽養護植之擔保,無須另行繳納。
四、本案因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五、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各派案履約期限內竣工。本案履約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以先屆者為準。 114年12月31日為機關開立派工單通知之最後一日,並依機關開立之派工單上履約期限為工作施工之履約期限。
六、評選會議日期預計於開標時公佈,請投標廠商預為準備。
七、依桃園市政府106年7月14日府稅消字第1063500506號函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八、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開標日亦同;若機關所在地辦公日,其他地方停止上班上課,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順延開標日。
九、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另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每日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招標文件內容有無變更或補充。
****更正內容****
修正評選須知說明三評選標準配分項目。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