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B1001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龍潭區門戶意象及道路植栽整體維護管理案(開口合約)-第二期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決標日:113/10/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田宇園藝景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27,299
原始預算
$ 2,000,000
底價金額
$ 1,660,000
決標折數
37.7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6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芳蓉
聯絡電話 (03)4793070#2115
機關代碼 3.80.60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聯絡人 陳芳蓉
聯絡電話 (03)4793070#2115
傳真號碼 (03)4898162
電子郵件信箱 10004272@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保留擴充之權利,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項目內容,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期限(最後派工單通知日期)至113年12月31日止,增購金額為50萬,依原契約單價及履約條件增購至採購金額250萬元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0/15
原公告日 113/10/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0/21 17:00
開標時間 113/10/22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1樓聯合服務櫃檯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各派案履約期限內竣工。本案履約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以先屆者為準。 (詳勞務採購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所營事業代碼或項目:A102080園藝服務業或E103091庭園或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E201010景觀工程業。)投標廠商請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 (2)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ex.財物採購投標廠商如為製造業,則檢附有效期工業會或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及工廠登記證明。) (3)廠商聲明書: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名稱及負責人印章。 (4)其他:採購標單。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公所採購小組03-4793070#3316王小姐。對於本公所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公告日或招標日起等標期之1/4,但不得少於10日,向本公所提出異議。本公所政風室電話:03-4792674,傳真:03-4792674,電子檢舉信箱:dxd001@mail.tycg.gov.tw,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3樓。 二、投標廠商提供文件1式1份,自行以不透明容器裝封,並書面密封,連同投標文件一併於規定之截標時間前送達本公所1樓聯合服務櫃檯收發。 三、本案免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一定金額:新臺幣 2萬 元整(不逾預算金額10﹪);植栽工程養護期保證金(僅適用於植栽工程驗收合格後給付全部植栽價金之情形)額度為全部植栽價金之40%。 四、依桃園市政府106年7月14日府稅消字第1063500506號函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五、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開標日亦同;若機關所在地辦公日,其他地方停止上班上課,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順延開標日。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開標場所,以便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規定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該權利。 七、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另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每日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招標文件內容有無變更或補充。 ***更正公告*** 1.更正採購申訴受理單位為: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6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芳蓉
聯絡電話
(03)4793070#2115
機關代碼
3.80.60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聯絡人
陳芳蓉
聯絡電話
(03)4793070#2115
傳真號碼
(03)4898162
電子郵件信箱
10004272@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得保留擴充之權利,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項目內容,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免召開議價會議,後續擴充期限(最後派工單通知日期)至113年12月31日止,增購金額為50萬,依原契約單價及履約條件增購至採購金額250萬元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3/10/15
原公告日
113/10/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10/21 17:00
開標時間
113/10/22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廠商確實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1樓聯合服務櫃檯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各派案履約期限內竣工。本案履約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上限金額用罄止,以先屆者為準。 (詳勞務採購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所營事業代碼或項目:A102080園藝服務業或E103091庭園或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E201010景觀工程業。)投標廠商請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 (2)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E10309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 。(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ex.財物採購投標廠商如為製造業,則檢附有效期工業會或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明及工廠登記證明。) (3)廠商聲明書: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名稱及負責人印章。 (4)其他:採購標單。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本公所採購小組03-4793070#3316王小姐。對於本公所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公告日或招標日起等標期之1/4,但不得少於10日,向本公所提出異議。本公所政風室電話:03-4792674,傳真:03-4792674,電子檢舉信箱:dxd001@mail.tycg.gov.tw,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3樓。 二、投標廠商提供文件1式1份,自行以不透明容器裝封,並書面密封,連同投標文件一併於規定之截標時間前送達本公所1樓聯合服務櫃檯收發。 三、本案免押標金;履約保證金:一定金額:新臺幣 2萬 元整(不逾預算金額10﹪);植栽工程養護期保證金(僅適用於植栽工程驗收合格後給付全部植栽價金之情形)額度為全部植栽價金之40%。 四、依桃園市政府106年7月14日府稅消字第1063500506號函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五、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開標日亦同;若機關所在地辦公日,其他地方停止上班上課,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順延開標日。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開標場所,以便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規定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廠商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該權利。 七、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另請投標廠商於開標前每日至政府電子採購網查詢招標文件內容有無變更或補充。 ***更正公告*** 1.更正採購申訴受理單位為: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0/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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