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325 桃園市 龍潭區 中興路690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3)4793070#2119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10075182@mail.tycg.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12年度龍潭區道路、基礎附屬設施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合約)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1-07&orgId=3.80.60&cno=111A1003&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1/29 08: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1/29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4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未依契約履行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1樓收發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ㄧ)基本資格(下列資格擇一即可)
1.技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納稅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文件
(5)技師執業執照
(6)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7)服務建議書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納稅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文件
(5)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6)有效期限內之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7)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
(8)服務建議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公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採購小組03-4793070#3312,杜小姐。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3)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4)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5)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開標日順延。 (6)投標時請檢附服務建議書12份,預計於開標後1週內舉行評選會議,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廠商簡報順序為投標廠商之開標順序(開標順序以投標文件送達本公所收發時間為主)。 (7)履約期限為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委託設計監造工程案驗收合格後且無待解決事項止。(112年12月31日為機關開立派工單通知之最後一日。)(餘詳如契約第七條及契約補充說明) (8)桃園市政府已發布「桃園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履約績效管理作業要點」〈如招標文件所附〉,履約期間廠商應遵守該要點規定。 (9)本案預算未完成保留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保留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fetched_at
2022-11-09T18:19:18+08:00
電子郵件信箱
10075182@mail.tycg.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1-07&orgId=3.80.60&cno=111A1003&seq=01&UpdSq=01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避免廠商未依契約履行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1樓收發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ㄧ)基本資格(下列資格擇一即可) 1.技師事務所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納稅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文件 (5)技師執業執照 (6)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7)服務建議書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I101061)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2)電子領標憑據 (3)納稅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文件 (5)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6)有效期限內之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7)技師執業執照(受聘於投標廠商技師之執照,執業執照之執業機構須為投標廠商) (8)服務建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公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採購小組03-4793070#3312,杜小姐。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3)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4)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5)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開標日順延。 (6)投標時請檢附服務建議書12份,預計於開標後1週內舉行評選會議,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廠商簡報順序為投標廠商之開標順序(開標順序以投標文件送達本公所收發時間為主)。 (7)履約期限為自決標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或委託設計監造工程案驗收合格後且無待解決事項止。(112年12月31日為機關開立派工單通知之最後一日。)(餘詳如契約第七條及契約補充說明) (8)桃園市政府已發布「桃園市政府委託技術服務履約績效管理作業要點」〈如招標文件所附〉,履約期間廠商應遵守該要點規定。 (9)本案預算未完成保留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保留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openfun_brief_type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112年度龍潭區道路、基礎附屬設施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合約)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勞務類8672-工程服務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3-70116976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3-70116976.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21108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3.80.60&job_number=111A1003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3.8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