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A0605 已決標公告

龍潭區公所婦幼館戶外兒童遊戲場整修工程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決標日:111/07/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隆權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49,000
原始預算
$ 860,061
底價金額
$ 775,000
決標折數
96.6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6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碧桃
聯絡電話 (03)4793070#1205
機關代碼 3.80.60
單位名稱 社會課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聯絡人 陳碧桃
聯絡電話 (03)4793070#1205
傳真號碼 (03)4894448
電子郵件信箱 10022337@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7/04
原公告日 111/07/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7/06 17:00
開標時間 111/07/07 09: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1樓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本公告附加說明第7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以下資格擇一即可) 1.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2.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3.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2)電子領標憑據(3)納稅證明文件(4)信用證明文件(5)土木包工業登記證(6)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7)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正本) 2.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2)電子領標憑據(3)納稅證明文件(4)信用證明文件(5)綜合營造業登記證(6)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7)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正本) 3.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2)電子領標憑據(3)納稅證明文件(4)信用證明文件(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6)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公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採購小組03-4793070#3312,杜小姐。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3)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4)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另為使開標程序順利進行並提升開標效率,建請廠商優減及比減價每次報價時間盡量在5分鐘內。 (5)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開標日順延。 (6)開工前應檢附:施工品質計畫書(含施工進度表、人員、機具、材料進場分配表、品管人員對工程之材料及施工程序之檢驗查核計劃表、工地安全衛生設施安置計劃圖)經本所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並不得因本項規定要求延長工期。 (7)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40日曆天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11年 9月30日。(詳如契約第7條規定) ******************更正事項******************* 1.刪除本公告"廠商資格摘要"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誤植之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即本案不需檢附押標金繳納憑據。 2.本案截止投標時間延至111年7月6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延至111年7月7日上午9時,故一併修改外標封、投標須知等文件之截標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6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碧桃
聯絡電話
(03)4793070#1205
機關代碼
3.80.60
單位名稱
社會課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聯絡人
陳碧桃
聯絡電話
(03)4793070#1205
傳真號碼
(03)4894448
電子郵件信箱
10022337@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1/07/04
原公告日
111/07/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7/06 17:00
開標時間
111/07/07 09: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1樓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本公告附加說明第7點。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以下資格擇一即可) 1.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2.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3.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二)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1.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2)電子領標憑據(3)納稅證明文件(4)信用證明文件(5)土木包工業登記證(6)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7)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正本) 2.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2)電子領標憑據(3)納稅證明文件(4)信用證明文件(5)綜合營造業登記證(6)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7)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正本) 3.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 (1)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2)電子領標憑據(3)納稅證明文件(4)信用證明文件(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6)標單文件(含採購標單兼切結書、標單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公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採購小組03-4793070#3312,杜小姐。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3)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4)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或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另為使開標程序順利進行並提升開標效率,建請廠商優減及比減價每次報價時間盡量在5分鐘內。 (5)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開標日順延。 (6)開工前應檢附:施工品質計畫書(含施工進度表、人員、機具、材料進場分配表、品管人員對工程之材料及施工程序之檢驗查核計劃表、工地安全衛生設施安置計劃圖)經本所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並不得因本項規定要求延長工期。 (7)履約期限: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40日曆天內竣工,預計竣工日期為111年 9月30日。(詳如契約第7條規定) ******************更正事項******************* 1.刪除本公告"廠商資格摘要"及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誤植之押標金繳納憑據(正本),即本案不需檢附押標金繳納憑據。 2.本案截止投標時間延至111年7月6日下午5時,開標時間延至111年7月7日上午9時,故一併修改外標封、投標須知等文件之截標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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