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A0304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龍潭區公園廣場設施新建修繕及體健器材遊樂設施修繕新增工程(開口合約)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決標日:108/04/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力生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00,000
原始預算
$ 2,896,215
底價金額
$ 2,850,000
決標折數
87.7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6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佩鈴
聯絡電話 (03)4793070#2218
機關代碼 3.80.60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聯絡人 賴佩鈴
聯絡電話 (03)4793070#2218
傳真號碼 (03)4700645
電子郵件信箱 10010953@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後續擴充至預算金額新臺幣289萬6,215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4/23
原公告日 108/04/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4/29 17:00
開標時間 108/04/30 09: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1樓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ㄧ)基本資格(下列資格擇一即可) 1.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 2.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E10101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 (1)押標金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文件 (5)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6)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2.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E101011) (1)押標金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文件 (5)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6)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公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採購小組03-4898599,杜小姐。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3)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4)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5)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開標日順延。 (6)開工前應檢附:施工品質計畫書(含施工進度表、人員、機具、材料進場分配表、品管人員對工程之材料及施工程序之檢驗查核計劃表、工地安全衛生設施安置計劃圖)經本所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並不得因本項規定要求延長工期。 (7)本案履約期限為: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至108年12月5日止或預算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更正事項********************** 更正標單總表及標單詳細表的項目,故延長等標期並修正大標封及投標須知的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6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賴佩鈴
聯絡電話
(03)4793070#2218
機關代碼
3.80.60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
聯絡人
賴佩鈴
聯絡電話
(03)4793070#2218
傳真號碼
(03)4700645
電子郵件信箱
10010953@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得後續擴充至預算金額新臺幣289萬6,215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4/23
原公告日
108/04/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4/29 17:00
開標時間
108/04/30 09:00
開標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4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4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690號1樓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ㄧ)基本資格(下列資格擇一即可) 1.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 2.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E10101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E102011) (1)押標金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文件 (5)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6)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2.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E101011) (1)押標金繳納憑據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納稅證明文件 (4)信用證明文件 (5)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6)有效期限內之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廠商請以電子領標方式下載所有招標文件,本公所不提供紙本領標作業。(依政府採購法「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六條規定辦理) (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採購小組03-4898599,杜小姐。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答復。 (3)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4)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5)如截標時間遇政府公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上課,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則上網公告等標期及開標日順延。 (6)開工前應檢附:施工品質計畫書(含施工進度表、人員、機具、材料進場分配表、品管人員對工程之材料及施工程序之檢驗查核計劃表、工地安全衛生設施安置計劃圖)經本所同意後方可進場施工,並不得因本項規定要求延長工期。 (7)本案履約期限為: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至108年12月5日止或預算金額用罄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 ***************************更正事項********************** 更正標單總表及標單詳細表的項目,故延長等標期並修正大標封及投標須知的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龍潭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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