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fangshen57@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6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4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預計106年9月13-15日或20-22日
廠商資格摘要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押標金繳納憑據。 3.廠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可向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 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4.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 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 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 稅繳納期限者,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 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廠商信用證明:非金融機購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 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6.旅遊同業公會會員證。 7.交通部核發旅行執照影本。 8.企劃書《5份》。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