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wjh105014 已決標公告

105學年度八年及戶外教育活動勞務採購

桃園市立新屋國民中學 決標日:105/10/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麗緻旅行社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15,700
原始預算
$ 1,458,600
底價金額
$ 1,415,7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立新屋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80.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曹偉薇
聯絡電話 (03)4772029#511
機關代碼 3.80.6.2
單位名稱 總務處事務組
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111號
聯絡人 曹偉薇
聯絡電話 (03)4772029#511
傳真號碼 (03)4775380
電子郵件信箱 t122@swj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11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0 09:00
開標時間 105/11/10 10:00
開標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1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1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6月30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合格旅遊業者,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可向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 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3.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 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 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 稅繳納期限者,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 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非金融機購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 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 內)。 5.旅遊同業公會會員證。 6.交通部核發旅行執照影本。 7.飯店同意住宿證明及容量統計表。 8.企劃書《8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新屋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0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6.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曹偉薇
聯絡電話
(03)4772029#511
機關代碼
3.80.6.2
單位名稱
總務處事務組
機關地址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111號
聯絡人
曹偉薇
聯絡電話
(03)4772029#511
傳真號碼
(03)4775380
電子郵件信箱
t122@swjh.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11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300元現金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0 09:00
開標時間
105/11/10 10:00
開標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1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7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1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6月30日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合格旅遊業者,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聲明書。 2.廠商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可向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 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 3.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 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 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 稅繳納期限者,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 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信用證明:非金融機購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 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 內)。 5.旅遊同業公會會員證。 6.交通部核發旅行執照影本。 7.飯店同意住宿證明及容量統計表。 8.企劃書《8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立新屋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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