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h510@whjhs.tyc.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5桃園市龍潭區武中路227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押標金繳納憑據(新台幣伍拾萬元整)【如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押標金抬頭:桃園市立武漢國民中學保管金專戶】
(4)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5)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以內)
(6)退還押標金申請書(非必要文件,請廠商配合提供)
(7)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等證明文件(通訊工程業、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電腦設備安裝業或其他與本案相關之行業;營業項目與本案相關)
(8)原廠正本或影本型錄(蓋與正本相符章、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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