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1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114年度里鄰長聯誼活動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決標日:114/01/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督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70,000
原始預算
$ 2,870,000
底價金額
$ 2,87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秋燕
聯絡電話 (03)3203711#302
機關代碼 3.80.59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民政課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聯絡人 林秋燕
聯絡電話 (03)3203711#302
傳真號碼 (03)3508296
電子郵件信箱 10029787@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經機關評估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且非屬拒絕往來廠商,本所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核算付款至新臺幣328萬元(含後續擴充新臺幣41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16 17:00
開標時間 114/01/17 15: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採購中心(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本案履約品質及保障公所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022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秘書室(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14年4月至114年5月,分3梯次辦理,每梯次2天1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 交通部頒發之乙種(含以上)旅行業執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服務建議書。 (六)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價格分析表 (以上均為正本) (七)電子領標憑據。 以上投標廠商資格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及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中臚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履約地點詳如:招標規範中臚列(一)活動地點及建議行程:宜蘭縣、新北市及桃園市等台灣北部地區2日遊(由廠商依行程安排選擇縣市)(二)參訪點及景點可俟廠商規範之住宿飯店微調行程順序:宜蘭縣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羅東林業文化園區、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訓練中心暨防災教育館,其餘行程由投標廠商自行規劃(需有雨天備案)。活動日期:114年4月至114年5月,分3梯次辦理,每梯次2天1夜。由本所依上述日期擇定,日期若有變更,本所應於出發前3日通知得標廠商。** 1.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評選會議及簡報時間:於開標當日宣布或通知,地點: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採購中心(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2.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一定金額:新臺幣20萬元整/決標日起10日內繳納完畢。 3.電子領標憑據說明詳投標須知第64點。 4.廠商於投標截止日前需自行上網注意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5.簡報所需之筆記型電腦由廠商準備,本所僅備投影機及HDMI配線(廠商之筆記型電腦如為特殊規格者請自備轉接配件)。 6.納稅證明原則上請提供最新一期為主以憑機關審標,如有例外者請敘明理由。 7.服務建議書請提供1式7份,內容詳投標廠商評選須知內規定。並與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內所需相關文件,一併投入外標封內密封送件審查。 8.未得標廠商之服務建議書,招標機關得保留1份封存外,其餘決標後1個月內,請前來本公所2樓秘書室領回,本公所不負保管責任,逾期未領回者,視同廢棄物處置。 9.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87萬元整(報價請勿高於預算金額)。價格分析表總價(總團費)為固定費用+變動費用/以上各項費用規定,請務必參閱招標規範內容。 10.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 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11.得標廠商需至「全民綠生活」網站申報本案之綠色採購相關項目內容,如未申報,將處罰新臺幣3,000元。且申報後將其「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金額統計表」自行列印並隨驗收相關文件檢附機關憑辦。**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1/1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秋燕
聯絡電話
(03)3203711#302
機關代碼
3.80.59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民政課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聯絡人
林秋燕
聯絡電話
(03)3203711#302
傳真號碼
(03)3508296
電子郵件信箱
10029787@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經機關評估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且非屬拒絕往來廠商,本所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核算付款至新臺幣328萬元(含後續擴充新臺幣41萬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1/16 17:00
開標時間
114/01/17 15: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採購中心(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維護本案履約品質及保障公所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022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秘書室(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14年4月至114年5月,分3梯次辦理,每梯次2天1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三) 交通部頒發之乙種(含以上)旅行業執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五)服務建議書。 (六)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價格分析表 (以上均為正本) (七)電子領標憑據。 以上投標廠商資格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及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中臚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履約地點詳如:招標規範中臚列(一)活動地點及建議行程:宜蘭縣、新北市及桃園市等台灣北部地區2日遊(由廠商依行程安排選擇縣市)(二)參訪點及景點可俟廠商規範之住宿飯店微調行程順序:宜蘭縣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羅東林業文化園區、桃園市政府消防局訓練中心暨防災教育館,其餘行程由投標廠商自行規劃(需有雨天備案)。活動日期:114年4月至114年5月,分3梯次辦理,每梯次2天1夜。由本所依上述日期擇定,日期若有變更,本所應於出發前3日通知得標廠商。** 1.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評選會議及簡報時間:於開標當日宣布或通知,地點: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採購中心(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2.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一定金額:新臺幣20萬元整/決標日起10日內繳納完畢。 3.電子領標憑據說明詳投標須知第64點。 4.廠商於投標截止日前需自行上網注意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5.簡報所需之筆記型電腦由廠商準備,本所僅備投影機及HDMI配線(廠商之筆記型電腦如為特殊規格者請自備轉接配件)。 6.納稅證明原則上請提供最新一期為主以憑機關審標,如有例外者請敘明理由。 7.服務建議書請提供1式7份,內容詳投標廠商評選須知內規定。並與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內所需相關文件,一併投入外標封內密封送件審查。 8.未得標廠商之服務建議書,招標機關得保留1份封存外,其餘決標後1個月內,請前來本公所2樓秘書室領回,本公所不負保管責任,逾期未領回者,視同廢棄物處置。 9.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87萬元整(報價請勿高於預算金額)。價格分析表總價(總團費)為固定費用+變動費用/以上各項費用規定,請務必參閱招標規範內容。 10.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 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11.得標廠商需至「全民綠生活」網站申報本案之綠色採購相關項目內容,如未申報,將處罰新臺幣3,000元。且申報後將其「民間企業及團體綠色採購金額統計表」自行列印並隨驗收相關文件檢附機關憑辦。**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1/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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