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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經機關評估承攬廠商履約情形良好且非屬拒往廠商:113年度契約期滿前(派工金額累計達80%或113年9月30日)得函詢廠商續約意見,倘機關與廠商有意願辦理後續擴充,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擴充金額至新臺幣225萬元整(含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150萬元整),擴充期間自決標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事宜;倘服務內容屬新增項目者,得以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情形,採議價程序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採購中心(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022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秘書室(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
1. 專業營造業
2. 土木包工業
3. 電器承裝業
4. 電信工程業
(二) 應附文件:1. 一般證件(依投標廠商類別檢附):
(1)專業營造業:a.承攬工程手冊(E103101環境保護工程) b.專業營造業登記證【如承攬工程手冊內附有登記證影本者,得免重複提供】c.公會會員證(有效期內)。
(2)土木包工業:a.土木包工業登記證。b.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可向公司、商業主管機關申請或在其網路下載)。c.土木包工業同業公會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3)電器承裝業:a. 電器承裝業登記證。b. 電器承裝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限內)。c.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4) 電信工程業:a.電信工程業登記證。b.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有效期內) 。c. 列有營業項目之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納稅證明資料。
4.電子領標憑據。
以上投標廠商資格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及投標廠商查驗證件審查表中臚列。
附加說明
1.得標廠商廠商需於決標日次日起10日曆天內提交工作計畫書送機關核備,並經機關核准次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履約至113年12月31日止,另機關如因業務之需求,得依投標須知第62條規定辦理。
2.電子領標憑據說明詳投標須知第64點。
3.廠商於投標截止日前需自行上網注意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4.納稅證明原則上請提供最新一期為主以憑機關審標,如有例外者請敘明理由。
5.本採購案採分段開標,請將證件封及標單封裝入即外標封內。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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