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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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採購中心(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據人文課112年5月25日簽陳辦理。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022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秘書室(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決標日起24個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不含機關審查時間,各期時程依機關通知發文日計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凡為國內依法登記設立之廠商能提供本案標的內容且未受停業處分之廠商,無不良紀錄(依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及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國內學術研究機構、大學(專)院校,具有地方志書纂修實務之經驗或相關研究者尤佳。
1.國內學術研究機構、大學(專)院校:應附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依法令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得免提供證明文件。
2.國內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廠商證明文件(影本)。
3.法人團體(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法人登記證書」或「營業登記證」。依法令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得免提供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5.採購標單兼切結書及單價分析表(正本) 。6.服務建議書 。7.電子領標憑據。
以上資格詳如投標須知第64點及廠商查驗證件審查表臚列。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為跨年度延續性計畫,112年預算金額100萬元;113年預算金額200萬元。113年所需經費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1.資格審查合格之投標廠商評選會議及簡報時間:112年7月20日上午10時,會議及簡報地點:桃園市龜山區公所2樓採購中心(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評選會議參加人數上限3人。
2.電子領標憑據說明詳投標須知第64點。
3.廠商於投標截止日前需自行上網注意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4.請自行攜帶電腦設備,本公所僅供投影機及配線。
5.納稅證明原則上請提供最新一期為主以憑機關審標,如有例外者請敘明理由。
6.履約保證金金額為█一定金額:新臺幣30萬元整/決標日起10日曆天內繳納完畢。
7.服務建議書1式8份(含單價分析表)詳如需求說明書臚列並與廠商資格審查表等相關文件一併投入外標封內密封送件審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