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49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南崁溪地區公園環境清潔維護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決標日:106/11/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旺玖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97,728
原始預算
$ 5,000,000
底價金額
$ 4,989,905
決標折數
7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桂小姐、王科明先生
聯絡電話 (03)3203711#221、773
機關代碼 3.80.59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聯絡人 許桂小姐、王科明先生
聯絡電話 (03)3203711#221、773
傳真號碼 (03)3206514
電子郵件信箱 10009577@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為決標價至預算額度內辦理,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3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4 15: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1樓採購作業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1樓採購作業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環境衛生維護及建築物清潔服務之相關行業):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 訊網站查詢),但不包括營利事業登記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 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 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 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押標金繳納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於投標截止日前需自行上網注意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許桂小姐、王科明先生
聯絡電話
(03)3203711#221、773
機關代碼
3.80.59
單位名稱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聯絡人
許桂小姐、王科明先生
聯絡電話
(03)3203711#221、773
傳真號碼
(03)3206514
電子郵件信箱
10009577@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擴充金額為決標價至預算額度內辦理,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23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4 15: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1樓採購作業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1樓採購作業中心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環境衛生維護及建築物清潔服務之相關行業):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 訊網站查詢),但不包括營利事業登記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 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 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 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 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 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 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 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押標金繳納憑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廠商於投標截止日前需自行上網注意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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