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501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大園區道路基層建設及零星修繕工程(建物、機電)等公共設施委託技術服務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決標日:113/12/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威旭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000,000
原始預算
$ 6,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小姐;許小姐
聯絡電話 (03)3867703#151;204
機關代碼 3.80.58
單位名稱 工務課;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
聯絡人 王小姐;許小姐
聯絡電話 (03)3867703#151;204
傳真號碼 (03)3863564
電子郵件信箱 10066123@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並在原工作範圍內施作,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114年度原始採購預算為新臺幣600萬元,當年度得增購擴充(需本所書面通知)金額為190萬元(114年1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並依實際法定預算數作為增購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2 10: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一樓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契約生效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擴充至115年3月31日止或委託設計監造工程案驗收合格後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須符合下列任一項 (1)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水利或結構 C.前開執業技師之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2)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前開建築師之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3)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水利或結構 B.前開技師之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如對事涉履約事項(如⼯作需求或履約項⽬等)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需求單位工務課(151王小姐)查詢。 ------------------------------------------------------------------- ⼀、招標文件領取⽅式:採電⼦領標。 ⼆、領標⽇期:⾃公告招標之⽇起⾄領標及投標期限⽌。 三、有關解約、異議及申訴、罰則等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若認為本採購案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下列期限內,以書⾯向本機關提出異議: 1.對於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公告⽇或邀標⽇起等標期之四分之⼀,其尾數不⾜⼀⽇者,以⼀⽇計。但不得少於⼗⽇。 2.對於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次⽇起⼗⽇內。 3.對於採購之過程、結果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起⼗⽇內。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為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次⽇起⼗⽇。但⾄遲不得逾決標⽇之次⽇起⼗五⽇內。 四、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起⾄截⽌投標⽇前⼀⽇,每⽇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權益。 五、開標時建請投標廠商在場,如未能參加開標或未攜帶符合前述規定之委託代理授權書,因⽽喪失減價、重⾏比價或其他有關之權益時,即視同放棄。六、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2477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8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小姐;許小姐
聯絡電話
(03)3867703#151;204
機關代碼
3.80.58
單位名稱
工務課;秘書室
機關地址
337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
聯絡人
王小姐;許小姐
聯絡電話
(03)3867703#151;204
傳真號碼
(03)3863564
電子郵件信箱
10066123@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並在原工作範圍內施作,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114年度原始採購預算為新臺幣600萬元,當年度得增購擴充(需本所書面通知)金額為190萬元(114年1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並依實際法定預算數作為增購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0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3/12/12 10:00
開標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二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7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一樓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契約生效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擴充至115年3月31日止或委託設計監造工程案驗收合格後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須符合下列任一項 (1)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水利或結構 C.前開執業技師之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2)建築師事務所: A.建築師開業證書 B.前開建築師之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3)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或水利或結構 B.前開技師之公會會員證(當年度)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如對事涉履約事項(如⼯作需求或履約項⽬等)有不明瞭事項,請逕洽需求單位工務課(151王小姐)查詢。 ------------------------------------------------------------------- ⼀、招標文件領取⽅式:採電⼦領標。 ⼆、領標⽇期:⾃公告招標之⽇起⾄領標及投標期限⽌。 三、有關解約、異議及申訴、罰則等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若認為本採購案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下列期限內,以書⾯向本機關提出異議: 1.對於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公告⽇或邀標⽇起等標期之四分之⼀,其尾數不⾜⼀⽇者,以⼀⽇計。但不得少於⼗⽇。 2.對於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次⽇起⼗⽇內。 3.對於採購之過程、結果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起⼗⽇內。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為知悉或可得⽽知悉之次⽇起⼗⽇。但⾄遲不得逾決標⽇之次⽇起⼗五⽇內。 四、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起⾄截⽌投標⽇前⼀⽇,每⽇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權益。 五、開標時建請投標廠商在場,如未能參加開標或未攜帶符合前述規定之委託代理授權書,因⽽喪失減價、重⾏比價或其他有關之權益時,即視同放棄。六、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2477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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