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1070101 已決標公告

大溪區107年度公共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決標日:106/10/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萇圓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408,000
原始預算
$ 6,480,000
底價金額
$ 6,40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勳隆
聯絡電話 (03)3882201#135
機關代碼 3.80.57
單位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5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聯絡人 李勳隆
聯絡電話 (03)3882201#135
傳真號碼 (03)3885814
電子郵件信箱 10005901@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本契約預估採購金額上限33% ,辦理天然災害或上級補助經費等相關公共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預估擴充金額為新台幣215萬元。(如該項增購計畫於年度內未經核定,將不予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 經濟部水利署
補助金額 1,200,000元
補助機關_2 3.5 國防部
補助金額_2 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9 17:00
開標時間 106/11/10 10:00
開標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工務課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107年12月31日;監造:至工程完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經政府立案(水土保持、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大地工程技師、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逕上政府電子採購網站(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其它 1.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2.107年度之預算無法於會計年度開始時完成立法程序,倘本採購案所需經費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删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3.預估工程建造費9,000萬元;技術服務費率7.20%。 4.採購申訴檢舉電話:大溪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3)3881950 5.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契約書請持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完納印花稅。 6.領標及投標暨開標期限,如機關因故停止上班,則期限順延至次上班日。 7.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勳隆
聯絡電話
(03)3882201#135
機關代碼
3.80.57
單位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5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聯絡人
李勳隆
聯絡電話
(03)3882201#135
傳真號碼
(03)3885814
電子郵件信箱
10005901@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本契約預估採購金額上限33% ,辦理天然災害或上級補助經費等相關公共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預估擴充金額為新台幣215萬元。(如該項增購計畫於年度內未經核定,將不予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3.20 經濟部水利署
補助金額
1,200,000元
補助機關_2
3.5 國防部
補助金額_2
5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1/09 17:00
開標時間
106/11/10 10:00
開標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工務課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107年12月31日;監造:至工程完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經政府立案(水土保持、土木工程、水利工程、大地工程技師、結構技師)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技師事務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逕上政府電子採購網站(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
其它
1.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2.107年度之預算無法於會計年度開始時完成立法程序,倘本採購案所需經費如未獲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删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3.預估工程建造費9,000萬元;技術服務費率7.20%。 4.採購申訴檢舉電話:大溪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3)3881950 5.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契約書請持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完納印花稅。 6.領標及投標暨開標期限,如機關因故停止上班,則期限順延至次上班日。 7.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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