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20101 已決標公告

112年度桃園市大溪區公有停車場委託經營管理(112年至115年)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決標日:111/11/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台灣路停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5,142,4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7,870,000
決標折數
(單價/異常)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江豐澤、李勳隆
聯絡電話 (03)3882201#612、614
機關代碼 3.80.57
單位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5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聯絡人 江豐澤、李勳隆
聯絡電話 (03)3882201#612、614
傳真號碼 (03)3885814
電子郵件信箱 10005901@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866,81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8 17:00
開標時間 111/11/29 10:30
開標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百分比:5%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視個案需求,依本案招標公告稿簽准辦理。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視個案需求,依本案招標公告稿簽准辦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2樓(工務課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111年10月17日桃交停字第1110053667號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屬收入性質之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具備停車場經營之合法公司或行號,設立或登記之證明。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逕上政府電子採購網站(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並保留電子領標憑據。若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先前已領之領標憑據。 2.本案未提供現場領標。
其它 1.採購申訴檢舉電話及信箱:大溪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3)3881950 2.本採購得標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為03-326181 分機2473至2477)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3.領標及投標暨開標期限,如機關因故停止上班,則期限順延至次上班日。 4.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1/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7
決標方式 最高標
聯絡人
江豐澤、李勳隆
聯絡電話
(03)3882201#612、614
機關代碼
3.80.57
單位名稱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5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
聯絡人
江豐澤、李勳隆
聯絡電話
(03)3882201#612、614
傳真號碼
(03)3885814
電子郵件信箱
10005901@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866,81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1/28 17:00
開標時間
111/11/29 10:30
開標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標價百分比:5%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視個案需求,依本案招標公告稿簽准辦理。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視個案需求,依本案招標公告稿簽准辦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5桃園市大溪區普濟路11號2樓(工務課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桃園市政府交通局111年10月17日桃交停字第1110053667號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2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屬收入性質之採購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具備停車場經營之合法公司或行號,設立或登記之證明。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逕上政府電子採購網站(http://web.pcc.gov.tw/)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並保留電子領標憑據。若因流標、廢標後重行招標且未變更招標文件,廠商得採用先前已領之領標憑據。 2.本案未提供現場領標。
其它
1.採購申訴檢舉電話及信箱:大溪區公所政風室電話:(03)3881950 2.本採購得標廠商請洽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電話為03-326181 分機2473至2477)或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 3.領標及投標暨開標期限,如機關因故停止上班,則期限順延至次上班日。 4.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大溪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1/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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