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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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本契約預算金額上限100%,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或實際施作金額至預算用罄止
廠商資格摘要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與本案履約有關之營業項目)、納稅證明、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投標後,除另有規定,不得再補証件。
2.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決標日次日起7個工作日內到所簽約。
3.本案原訂截/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1天同時間辦理截/開標,不另行通知。
4.請於本所上班時間內領標及投標,其他時間恕不受理(時間為:8:00-12:00,13:00-17:
00);對本案不明瞭事項,請逕洽本所秘書室劉小姐或民政課林小姐(03- 388-2201*168*102)查閱。
5.開標時,若需當場辦理議價或比減價時,廠商未到場視同放棄權利;廠商代表人員,如未帶印鑑章(大小章),請交付廠商授權委託書及出示國民身份證。
6. 法務部調查局電話:02-29188888 02-29171111
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桃園市調查站電話:03-3328888桃園縣郵政60000號信箱。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3-3322101轉6634~6636,檢舉專線:03-3391466傳真:03-3324575,地址:桃園市縣府路1號,網址:tyhg0410@mail.tycg.gov.tw。
大溪區公所檢舉專線:03-3881950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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