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537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蘆竹區公所工程活動委託專業服務案(開口契約)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決標日:113/12/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曜嘉創意資訊工作室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00,985
原始預算
$ 2,003,19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 蕭豪敬;規範 林奉廷
聯絡電話 (03)3520000#223;603
機關代碼 3.80.56
單位名稱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8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
聯絡人 採購 蕭豪敬;規範 林奉廷
聯絡電話 (03)3520000#223;603
傳真號碼 (03)3528017
電子郵件信箱 10005479@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履約金額得後續擴充至採購金額新臺幣300萬元,當履約金額執行契約金額80%時,廠商應函文通知機關,是否同意執行擴充。 (二) 履約期間得擴充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廠商應函文通知機關,是否同意執行擴充。 (三) 依原契約項目及價金辦理後續擴充者,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除議價程序。 (四) 本案後續擴充履約期間及金額任一項目到達上限時應立即停止履約派工項目辦理後續結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5 08:30
開標時間 113/12/25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2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至114年12月31日止(視機關需求情形,得擴充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電子領標憑據。 (2).營業項目為J6藝文業或J7休閒、娛樂服務業類,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其他主管機關合法登記、設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須有所營事業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不得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3).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之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 (6).其他應附資料: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含電子檔CD片)。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 ://www.geps.gov.tw/)
其他:保證金 :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無。 (1).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後議約,以固定價格、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 (2).倘因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時,本案擬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4.評選會議日期於開資格標時公佈,評選簡報順序即廠商投遞標案順序。 5.非優勝廠商之服務建議書請自行派員1個月內前來機關取回,如逾期未取回者,本機關不負保管責任,並將代為銷毀。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採購 蕭豪敬;規範 林奉廷
聯絡電話
(03)3520000#223;603
機關代碼
3.80.56
單位名稱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8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
聯絡人
採購 蕭豪敬;規範 林奉廷
聯絡電話
(03)3520000#223;603
傳真號碼
(03)3528017
電子郵件信箱
10005479@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 履約金額得後續擴充至採購金額新臺幣300萬元,當履約金額執行契約金額80%時,廠商應函文通知機關,是否同意執行擴充。 (二) 履約期間得擴充期限至115年12月31日止,廠商應函文通知機關,是否同意執行擴充。 (三) 依原契約項目及價金辦理後續擴充者,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除議價程序。 (四) 本案後續擴充履約期間及金額任一項目到達上限時應立即停止履約派工項目辦理後續結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2/1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25 08:30
開標時間
113/12/25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2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至114年12月31日止(視機關需求情形,得擴充至115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電子領標憑據。 (2).營業項目為J6藝文業或J7休閒、娛樂服務業類,檢附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或其他主管機關合法登記、設立證明文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須有所營事業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不得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3).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之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 (6).其他應附資料: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含電子檔CD片)。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1.電子領標: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 ://www.geps.gov.tw/)
其他:保證金
:得標廠商履約保證金:無。 (1).本案採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後議約,以固定價格、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和決定得標廠商。 (2).倘因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時,本案擬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4.評選會議日期於開資格標時公佈,評選簡報順序即廠商投遞標案順序。 5.非優勝廠商之服務建議書請自行派員1個月內前來機關取回,如逾期未取回者,本機關不負保管責任,並將代為銷毀。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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