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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金額上限至採購金額2,500萬。
2.後續擴充期限至113年3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為止。
3.依原契約項目及價金辦理後續擴充者,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除議價程序。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肆拾柒萬元整。(票據抬頭: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8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園藝或農藝或林業或景觀工程,植栽、美、綠化工程
(1).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請於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列印登記資料。亦可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倘未檢附,將依招標文件規定,視為不合格之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證明(半年內無拒往及三年內無退票)
附加說明
本案預算總額為新臺幣18,814,014元,採北區及南區兩項複數決標,各品項發包工程預算金額9,407,007元,承攬廠商僅需投標本案,經開標後依各廠商開標金額,最低標廠商取得南區標案、北區標案為次低標得標,其決標後將依各項分開訂約。(契約項目僅保留決標單價,總金額不隨標比調整),本案可後續擴充至採購金額新臺幣2,500萬元(各區為1,250萬元)
當履約金額執行契約金額80%時,廠商應函文通知機關,是否同意執行擴充。112年12月31日未完成113年度新合約未發包前,得後續擴充期限至113年3月31日(係指最後分案通知施作期限)或本契約採購金額用鑿為止;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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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蘆竹區112年度南區道路植栽維護及綠美化維護(開口契約)
品項名稱_2
蘆竹區112年度北區道路植栽維護及綠美化維護(開口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