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501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蘆竹區傳統公墓墓區除草採購案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決標日:111/01/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吉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07,994
原始預算
$ 1,617,000
底價金額
$ 1,600,000
決標折數
81.7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豪敬;徐圓婷
聯絡電話 (03)3520000#223;405
機關代碼 3.80.56
單位名稱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8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
聯絡人 蕭豪敬;徐圓婷
聯絡電話 (03)3520000#223;405
傳真號碼 (03)3528017
電子郵件信箱 10005479@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公所現場購買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5 08:30
開標時間 111/01/25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1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2月7日起至9月30日止分兩批執行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凡政府登記合格之景觀工程業、園藝業,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或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 ://www.geps.gov.tw/ 。
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其他 1.本案採總價、最低標決標。(如有議減價,各項價金以決標金額及預算金額比例調整。) 2.倘因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時,本案擬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3.倘標價低於底價需議(減)價時,未出席標案現場者,視同放棄議(減)價資格,由其他標價較低順位廠商參與議(減)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5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蕭豪敬;徐圓婷
聯絡電話
(03)3520000#223;405
機關代碼
3.80.56
單位名稱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8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
聯絡人
蕭豪敬;徐圓婷
聯絡電話
(03)3520000#223;405
傳真號碼
(03)3528017
電子郵件信箱
10005479@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1樓秘書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至本公所現場購買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5 08:30
開標時間
111/01/25 09:30
開標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1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11年2月7日起至9月30日止分兩批執行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凡政府登記合格之景觀工程業、園藝業,並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規定),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或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 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詳政府採購電子領標作業說明。網址http ://www.geps.gov.tw/ 。
保證金
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其他
1.本案採總價、最低標決標。(如有議減價,各項價金以決標金額及預算金額比例調整。) 2.倘因天然災害停止辦公時,本案擬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3.倘標價低於底價需議(減)價時,未出席標案現場者,視同放棄議(減)價資格,由其他標價較低順位廠商參與議(減)價。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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