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m113049 已決標公告

楊梅區114年度水利建設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決標日:114/01/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辰璟工程技術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60,000
原始預算
$ 2,000,000
底價金額
$ 1,96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戴育錡
聯絡電話 (03)4783683#2031
機關代碼 3.80.55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
聯絡人 戴育錡
聯絡電話 (03)4783683#2031
傳真號碼 (03)4855188
電子郵件信箱 10019231@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所得執行未來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50萬元整,以原契約條件及費率核算付款,擴充期間以工程總經費使用完畢,或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至下一相關標案重新招標完成日之前一日止。 2由機關評定優良者,將保留後續擴充期間1年(115年1月至12月,或115年度工程總經費使用完畢,或至下一相關標案重新招標完成日之前一日止)及後續擴充金額以250萬元為上限,並以原契約條件及費率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05 09:00
開標時間 114/02/05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3樓:本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1樓:本所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22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 1.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或水利工程技師等科別技師,請檢附: (1)技師證書。 (2)有效期執業執照。 (3)最近一期負責人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工程顧問公司,營業項目列有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或水利工程等項目者,請檢附: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 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 (二) 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 標單兼切結書。 (四) 服務建議書。 (五) 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 分鐘(未載明者為10分鐘)內辦理比減程序,未到場者,視同放棄。但不影響其為合格廠商者,仍得為決標對象(投標廠商應於開標當日準時到場,若因遲到於主持人宣布進行優先減價及議比價程序後到場者,則喪失當次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格之資格)。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案招標需求、現地勘查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工務課戴育錡03-4783683*2031;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申嘉琪03-4783683*1611。 4. 本案領標、投標之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如遇天災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戴育錡
聯絡電話
(03)4783683#2031
機關代碼
3.80.55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
聯絡人
戴育錡
聯絡電話
(03)4783683#2031
傳真號碼
(03)4855188
電子郵件信箱
10019231@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所得執行未來擴充權利,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50萬元整,以原契約條件及費率核算付款,擴充期間以工程總經費使用完畢,或至114年12月31日止,或至下一相關標案重新招標完成日之前一日止。 2由機關評定優良者,將保留後續擴充期間1年(115年1月至12月,或115年度工程總經費使用完畢,或至下一相關標案重新招標完成日之前一日止)及後續擴充金額以250萬元為上限,並以原契約條件及費率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1/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05 09:00
開標時間
114/02/05 10:00
開標地點
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3樓:本所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1樓:本所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甲方通知日起22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基本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 1.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或水利工程技師等科別技師,請檢附: (1)技師證書。 (2)有效期執業執照。 (3)最近一期負責人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2.工程顧問公司,營業項目列有土木工程、結構工程或水利工程等項目者,請檢附: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 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 (二) 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 標單兼切結書。 (四) 服務建議書。 (五) 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經機關依採購法第53條規定,通知廠商應於 分鐘(未載明者為10分鐘)內辦理比減程序,未到場者,視同放棄。但不影響其為合格廠商者,仍得為決標對象(投標廠商應於開標當日準時到場,若因遲到於主持人宣布進行優先減價及議比價程序後到場者,則喪失當次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格之資格)。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案招標需求、現地勘查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工務課戴育錡03-4783683*2031;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申嘉琪03-4783683*1611。 4. 本案領標、投標之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如遇天災停止上班,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領、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代之。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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