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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預算金額218萬6,945元整,本所有權視得標廠商執行能力優良與否執行未來擴充權利,其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18萬6,945元整(含決標金額),擴充期間以工程總經費使用完畢,或至113年8月31日止,或至下一相關標案重新招標完成日之前一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本所聯合服務中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總收文處;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或建築師,請檢附:
1.技師或建築師證書。
2.開業證書或有效期執業執照。
3.最近一期負責人所得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
4.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 工程顧問公司,營業項目列有土木工程或水利工程等項目者,請檢附: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
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
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
之)。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登記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 公司,營業項目列有兒童遊戲場業J701120、景觀、室內設計業(I503010)、等項目者,請檢附: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有效期公會會員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其他:附加說明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但不影響其為合格廠商者,仍得為決標對象(投標廠商應於開標當日準時到場,若因遲到於主持人宣布進行優先減價及議比價程序後到場者,則喪失當次優先減價及比減價格之資格)。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本案招標需求、現地勘查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農經課林姿宏: 03-4783683*162;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申嘉琪03-4783683*181
4. 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倘所需經費未能完成立法程序或經部分刪減,本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