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m111016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楊梅區志》編纂委託專業服務勞務採購案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決標日:111/08/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五餅二魚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000,000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彭欣嬋
聯絡電話 (03)4783683#170
機關代碼 3.80.5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
聯絡人 彭欣嬋
聯絡電話 (03)4783683#170
傳真號碼 (03)4855188
電子郵件信箱 10027500@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6/23
原公告日 111/06/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7/06 09:00
開標時間 111/07/06 10:00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本所聯合服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預防廠商有未完成履約情形。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本所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決標日起24個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不含機關審查時間及決標當日該月不列入計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登記或公司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公私立大專院校或依法設立之機構、法人、團體(學校單位及學術研究機構應附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自然人附身份證影本。 (二)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其屬自然人執業者為上一年度或前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申報證明文件,法人應檢附結算申報書或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廠商之性質屬免繳納營業稅者,除廠商屬自然人外,其餘廠商應繳交免納營業稅之證明文件。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但依法令免繳營業稅或所得稅之廠商得免提供。 (三) 投標廠商聘請之《桃園市楊梅區志》編纂計畫之主持人,須具備國內外合法立案之公私立大學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格,或研究機構副研究員以上資格(檢附證件)或具本纂修志篇相關工作經驗並有作品者,或曾參與方志編纂具豐富工作經驗者;計畫主持人不得同時擔任二個以上(不含本案)之政府機關委辦修志計畫主持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說明。 3.本案招標需求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人文課彭欣嬋: 03-4783683*170;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賴欣怡03-4783683*18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彭欣嬋
聯絡電話
(03)4783683#170
機關代碼
3.80.5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
聯絡人
彭欣嬋
聯絡電話
(03)4783683#170
傳真號碼
(03)4855188
電子郵件信箱
10027500@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6/23
原公告日
111/06/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7/06 09:00
開標時間
111/07/06 10:00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本所聯合服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預防廠商有未完成履約情形。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本所總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決標日起24個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不含機關審查時間及決標當日該月不列入計算)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登記或公司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公私立大專院校或依法設立之機構、法人、團體(學校單位及學術研究機構應附參與本案之授權書或公文); 自然人附身份證影本。 (二)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文件影本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其屬自然人執業者為上一年度或前年度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申報證明文件,法人應檢附結算申報書或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廠商之性質屬免繳納營業稅者,除廠商屬自然人外,其餘廠商應繳交免納營業稅之證明文件。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法人:如營業稅或所得稅,但依法令免繳營業稅或所得稅之廠商得免提供。 (三) 投標廠商聘請之《桃園市楊梅區志》編纂計畫之主持人,須具備國內外合法立案之公私立大學博士學位或助理教授以上資格,或研究機構副研究員以上資格(檢附證件)或具本纂修志篇相關工作經驗並有作品者,或曾參與方志編纂具豐富工作經驗者;計畫主持人不得同時擔任二個以上(不含本案)之政府機關委辦修志計畫主持人。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說明。 3.本案招標需求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人文課彭欣嬋: 03-4783683*170;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賴欣怡03-4783683*18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0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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