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m108033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楊梅區道路植栽維護及綠美化 (開口合約)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決標日:108/11/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長謙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88,688
原始預算
$ 9,000,000
底價金額
$ 7,250,000
決標折數
37.0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課徐賜樟
聯絡電話 (03)4783683#153
機關代碼 3.80.5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
聯絡人 工務課徐賜樟
聯絡電話 (03)4783683#153
傳真號碼 (03)4855188
電子郵件信箱 10008279@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900萬元整,本所有權視得標廠商執行能力優良與否執行未來增購權利,擴充條件係以原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契約其擴充金額連同本案決標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900萬元整,擴充期間自契約金額使用完畢之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或至下一相關標案開工日之前一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11/28
原公告日 108/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限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2/11 09:00
開標時間 108/12/11 10:30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聯合服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於簽約日起至契約金額使用完畢,或至110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以上之營造業、園藝或作物栽培服務業。 應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例如:營造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團體之證明。限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票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說明、減價等各項權利,但不影響其為合格廠商者,仍得為決標對象。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報價應包含營業稅、印花稅等各項稅捐及費用,契約書正本1式2份,雙方各執1份,依規定繳納或貼用印花稅票,大額印花稅,投標廠商得標後,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於簽約前完成印花稅繳納。 4.本案招標需求、現地勘查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工務課徐賜樟03-4783683*153;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黃秀鳳03-4783683*181 5. 本案在109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先保留決標。 6.空白標單更正上傳108.11.2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1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課徐賜樟
聯絡電話
(03)4783683#153
機關代碼
3.80.5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
聯絡人
工務課徐賜樟
聯絡電話
(03)4783683#153
傳真號碼
(03)4855188
電子郵件信箱
10008279@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900萬元整,本所有權視得標廠商執行能力優良與否執行未來增購權利,擴充條件係以原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契約其擴充金額連同本案決標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900萬元整,擴充期間自契約金額使用完畢之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或至下一相關標案開工日之前一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11/28
原公告日
108/11/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限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12/11 09:00
開標時間
108/12/11 10:30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聯合服務中心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4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於簽約日起至契約金額使用完畢,或至110年3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以上之營造業、園藝或作物栽培服務業。 應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例如:營造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團體之證明。限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票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視同放棄說明、減價等各項權利,但不影響其為合格廠商者,仍得為決標對象。 2.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1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3.報價應包含營業稅、印花稅等各項稅捐及費用,契約書正本1式2份,雙方各執1份,依規定繳納或貼用印花稅票,大額印花稅,投標廠商得標後,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於簽約前完成印花稅繳納。 4.本案招標需求、現地勘查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工務課徐賜樟03-4783683*153;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黃秀鳳03-4783683*181 5. 本案在109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先保留決標。 6.空白標單更正上傳108.11.2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1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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