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m108021 已決標公告

桃園市楊梅區108年楊梅趴趴走暨職訓園區嘉年華活動」採購案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決標日:108/09/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文薈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00,000
原始預算
$ 2,9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民政課-張鶴齡
聯絡電話 (03)4783683#115
機關代碼 3.80.5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
聯絡人 民政課-張鶴齡
聯絡電話 (03)4783683#115
傳真號碼 (03)4855188
電子郵件信箱 10016149@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9/09
原公告日 108/09/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9/18 09:00
開標時間 108/09/18 10:00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活動日(暫訂108年10月26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合法登記之一般廣告服務業、演藝活動業、藝文服務業、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及音樂展演空間業,並檢附以下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報價應包含營業稅、印花稅等各項稅捐及費用,契約書正本1式2份,雙方各執1份,依規定繳納或用印花稅票,大額印花稅,投標廠商得標後,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於簽約前完成印花稅繳納。 3.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說明。 4.本案招標需求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民政課張鶴齡03-4783683*115;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黃秀鳳03-4783683*181 5.本案開標時間:108年9月18日(三)上午10時00分,評選時間於開標後另行通知。 6.9月6日上傳更正「經費支出明細表」:第1大段第12項闖關手環說明欄:含設計及印刷7000份為誤植,修正為8000份,以對應數量8000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1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民政課-張鶴齡
聯絡電話
(03)4783683#115
機關代碼
3.80.5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
聯絡人
民政課-張鶴齡
聯絡電話
(03)4783683#115
傳真號碼
(03)4855188
電子郵件信箱
10016149@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8/09/09
原公告日
108/09/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9/18 09:00
開標時間
108/09/18 10:00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5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活動日(暫訂108年10月26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合法登記之一般廣告服務業、演藝活動業、藝文服務業、會議及展覽服務業及音樂展演空間業,並檢附以下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制度已停止使用,不得作為資格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物報表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報價應包含營業稅、印花稅等各項稅捐及費用,契約書正本1式2份,雙方各執1份,依規定繳納或用印花稅票,大額印花稅,投標廠商得標後,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於簽約前完成印花稅繳納。 3. 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至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說明。 4.本案招標需求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民政課張鶴齡03-4783683*115;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黃秀鳳03-4783683*181 5.本案開標時間:108年9月18日(三)上午10時00分,評選時間於開標後另行通知。 6.9月6日上傳更正「經費支出明細表」:第1大段第12項闖關手環說明欄:含設計及印刷7000份為誤植,修正為8000份,以對應數量8000份。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9/1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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