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m105039 已決標公告

楊梅區106年公園環境清潔及植栽維護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決標日:105/12/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耀立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491,666
原始預算
$ 6,000,000
底價金額
$ 5,280,000
決標折數
66.1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農經課 潘建廷
聯絡電話 (03)4783683#162
機關代碼 3.80.5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
聯絡人 農經課 潘建廷
聯絡電話 (03)4783683#162
傳真號碼 (03)4855188
電子郵件信箱 10027935@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所有權視得標廠商執行能力優良與否執行未來增購權利及擴充,以原契約項目、單價及內容施作,擴充至本採購預算金額上限新臺幣600萬元整;擴充期間至106年1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限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8 09:00
開標時間 105/12/28 10:00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有清潔服務、環保服務、園藝或景觀等相關業者。
檢附證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期前6個月以內)、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報價應包含營業稅、印花稅等各項稅捐及費用,契約書正本1式2份,雙方各執1份,依規定繳納或用印花稅票,大額印花稅,投標廠商得標後,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於簽約前完成印花稅繳納。 3、本案招標需求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農業課潘建廷03-4783683*162;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黃秀鳳03-4783683*18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農經課 潘建廷
聯絡電話
(03)4783683#162
機關代碼
3.80.5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
聯絡人
農經課 潘建廷
聯絡電話
(03)4783683#162
傳真號碼
(03)4855188
電子郵件信箱
10027935@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所有權視得標廠商執行能力優良與否執行未來增購權利及擴充,以原契約項目、單價及內容施作,擴充至本採購預算金額上限新臺幣600萬元整;擴充期間至106年1月31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限現金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28 09:00
開標時間
105/12/28 10:00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3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營業項目有清潔服務、環保服務、園藝或景觀等相關業者。
檢附證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期前6個月以內)、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2、報價應包含營業稅、印花稅等各項稅捐及費用,契約書正本1式2份,雙方各執1份,依規定繳納或用印花稅票,大額印花稅,投標廠商得標後,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開立之繳款書,於簽約前完成印花稅繳納。 3、本案招標需求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農業課潘建廷03-4783683*162;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黃秀鳳03-4783683*181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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