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M-107026 已決標公告

楊梅區107年度第二期路燈維修養護裝設工程(開口合約)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決標日:107/10/0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德松水電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96,9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335,000
決標折數
89.6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課陳敏惠
聯絡電話 (03) 4783683 #153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80.5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6 桃園市 楊梅區 大模街10號4樓
聯絡人 工務課陳敏惠
聯絡電話 (03) 4783683 #153
傳真號碼 (03) 4855188
電子郵件信箱 10016796@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50萬元整,本所有權視得標廠商執行能力優良與否執行未來增權利,擴充條件係以原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契約其擴充金額連同本案決標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150萬元整,擴充期間自契約金額使用完畢之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下依相關標案開工日之前一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9/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03 09:00
開標時間 107/10/03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調解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7萬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總收文處;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應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例如:營造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團體之證明。限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5.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書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本案招標需求、現地勘查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工務課陳小姐03-4783683*153;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翁先生03-4783683*18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10/03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課陳敏惠
聯絡電話
(03) 4783683 #153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80.55
單位名稱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地址
326 桃園市 楊梅區 大模街10號4樓
聯絡人
工務課陳敏惠
聯絡電話
(03) 4783683 #153
傳真號碼
(03) 4855188
電子郵件信箱
10016796@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採購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50萬元整,本所有權視得標廠商執行能力優良與否執行未來增權利,擴充條件係以原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契約其擴充金額連同本案決標金額不得超過新臺幣150萬元整,擴充期間自契約金額使用完畢之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下依相關標案開工日之前一日止。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9/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0/03 09:00
開標時間
107/10/03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調解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7萬5,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總收文處;桃園市楊梅區大模街10號4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應附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例如:營造業登記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團體之證明。限有效期公會會員證。 5.乙級以上電器承裝業登記證書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上網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本案招標需求、現地勘查及規格問題,請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工務課陳小姐03-4783683*153;本案採購程序問題,採購單位聯絡人及電話:秘書室翁先生03-4783683*18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10/03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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