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B1130423 已決標公告

八德區瑞泰等6里廣播系統新設設備採購案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決標日:113/05/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帝訊通信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76,480
原始預算
$ 5,197,941
底價金額
$ 4,800,000
決標折數
97.4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4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 高富競 標規-民政課廖信一 03-3683155*146
聯絡電話 (03)3683155#422
機關代碼 3.80.54
單位名稱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聯絡人 採購 高富競 標規-民政課廖信一 03-3683155*146
聯絡電話 (03)3683155#422
傳真號碼 (03)3682436
電子郵件信箱 10014648@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實際需要,機關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得增購至採購金額,辦理擴充期間為決標後2個月內,數量依實際需要及合約單價計價,雙方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增購事宜免辦議價手續。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11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補助金額 5,186,989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20 17:00
開標時間 113/05/21 09:00
開標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4樓開標室(秘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40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廠商規格型錄確認表。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餘詳投標廠商基本資格證件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已領標之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以維自身權益,餘請詳閱招標公告。 2.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招標檔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網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檔案。 4.本案不發售紙本標單。 5.投標廠商聲明書「未填註日期者,以開標(或投標)當日之日期為日期」。 6.參與評選簡報之廠商人數不得超過2人,時間:113年5月21日13時30分。 7.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8.本案原訂截/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1天同時間辦理截/開標,不另行通知。 9. 得標廠商需自行負擔印製合約費用(合約由本公所印製)。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採購 高富競 標規-民政課廖信一 03-3683155*146
聯絡電話
(03)3683155#422
機關代碼
3.80.54
單位名稱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聯絡人
採購 高富競 標規-民政課廖信一 03-3683155*146
聯絡電話
(03)3683155#422
傳真號碼
(03)3682436
電子郵件信箱
10014648@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實際需要,機關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得增購至採購金額,辦理擴充期間為決標後2個月內,數量依實際需要及合約單價計價,雙方得採換文方式辦理增購事宜免辦議價手續。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11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補助金額
5,186,989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5/0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5/20 17:00
開標時間
113/05/21 09:00
開標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4樓開標室(秘書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40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廠商規格型錄確認表。 2.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3.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4.餘詳投標廠商基本資格證件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已領標之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更正資料公告,以維自身權益,餘請詳閱招標公告。 2.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3.招標檔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網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檔案。 4.本案不發售紙本標單。 5.投標廠商聲明書「未填註日期者,以開標(或投標)當日之日期為日期」。 6.參與評選簡報之廠商人數不得超過2人,時間:113年5月21日13時30分。 7.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8.本案原訂截/開標日期若遇天候等不可抗力因素致本所停止上班時,順延於恢復上班之第1天同時間辦理截/開標,不另行通知。 9. 得標廠商需自行負擔印製合約費用(合約由本公所印製)。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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