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B1061212 已決標公告

八德區陸橋增設照明暨路燈更新工程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決標日:106/12/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多發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21,600
原始預算
$ 6,095,920
底價金額
$ 5,272,500
決標折數
78.1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麗娟
聯絡電話 (03)3683155#255
機關代碼 3.80.54
單位名稱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聯絡人 劉麗娟
聯絡電話 (03)3683155#255
傳真號碼 (03)3682436
電子郵件信箱 10001761@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期限內表現優良,本機關得辦理標餘款擴充(契約金額+標餘款)之上限得為預算金額609萬5,920元止,均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6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7 09:30
開標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7月31日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項目具備有本案工程主要項目履約能力之廠商(廠商得列印公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但不包含營業事業登記證),並具備合格證件、納稅證明,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包含: 1、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乙級(含)以上) 2、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證書 3、有效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但不包含營利事業豋記證)。 4、納稅證明 5、票據交換機構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開標日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開標。 2.請廠商於投標前查看是否有更正事項,餘請詳閱招標公告。 3.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廠商減價時未到場或未帶公司大小章視同放棄減價機會。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網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檔案。 ◎廠商押標金抬頭請註明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本案不發售紙本標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麗娟
聯絡電話
(03)3683155#255
機關代碼
3.80.54
單位名稱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聯絡人
劉麗娟
聯絡電話
(03)3683155#255
傳真號碼
(03)3682436
電子郵件信箱
10001761@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期限內表現優良,本機關得辦理標餘款擴充(契約金額+標餘款)之上限得為預算金額609萬5,920元止,均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2/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26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7 09:30
開標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7月31日以前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營業項目具備有本案工程主要項目履約能力之廠商(廠商得列印公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但不包含營業事業登記證),並具備合格證件、納稅證明,無不良紀錄者(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二)廠商應附具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包含: 1、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乙級(含)以上) 2、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證書 3、有效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但不包含營利事業豋記證)。 4、納稅證明 5、票據交換機構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開標日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開標。 2.請廠商於投標前查看是否有更正事項,餘請詳閱招標公告。 3.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廠商減價時未到場或未帶公司大小章視同放棄減價機會。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網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檔案。 ◎廠商押標金抬頭請註明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本案不發售紙本標單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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