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B1060810 已決標公告

八德區綜合大樓一樓廁所改善工程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決標日:106/09/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泓凱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8,000
原始預算
$ 208,386
底價金額
$ 200,500
決標折數
98.7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毓娟
聯絡電話 (03)3683155#210
機關代碼 3.80.54
單位名稱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聯絡人 呂毓娟
聯絡電話 (03)3683155#210
傳真號碼 (03)3682436
電子郵件信箱 10010388@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12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補助金額 208,38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04 17:00
開標時間 106/09/05 09:00
開標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2樓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有效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但不包括營利事業登記證)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承攬工程手冊 4.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5.納稅證明 6.金融機構出具之無退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二) 設立於桃園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1.有效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但不包括營利事業登記證)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承攬工程手冊 4.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5.納稅證明 6.金融機構出具之無退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三) 營業項目具備有本工程主要項目履約能力之廠商: 1. 有效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但不包括營事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 3.金融機構出具之無退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日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開標。 2.請廠商於投標前查看是否有更正事項,餘請詳閱招標公告。 3.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廠商減價時未到場或未帶公司大小章視同放棄減價機會。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網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檔案。 ◎廠商押標金抬頭請註明: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5.本案不發售紙本標單 6.請領標廠商每日上網查詢本案是否有更正公告相關事宜,以維自身權益。 7.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0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呂毓娟
聯絡電話
(03)3683155#210
機關代碼
3.80.54
單位名稱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機關地址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
聯絡人
呂毓娟
聯絡電話
(03)3683155#210
傳真號碼
(03)3682436
電子郵件信箱
10010388@mail.tycg.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12 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補助金額
208,386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9/04 17:00
開標時間
106/09/05 09:00
開標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4桃園市八德區中山路47號2樓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有效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但不包括營利事業登記證)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承攬工程手冊 4.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5.納稅證明 6.金融機構出具之無退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二) 設立於桃園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1.有效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但不包括營利事業登記證) 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承攬工程手冊 4.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5.納稅證明 6.金融機構出具之無退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三) 營業項目具備有本工程主要項目履約能力之廠商: 1. 有效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但不包括營事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 3.金融機構出具之無退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日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開標。 2.請廠商於投標前查看是否有更正事項,餘請詳閱招標公告。 3.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廠商減價時未到場或未帶公司大小章視同放棄減價機會。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網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檔案。 ◎廠商押標金抬頭請註明: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5.本案不發售紙本標單 6.請領標廠商每日上網查詢本案是否有更正公告相關事宜,以維自身權益。 7.本合約得標廠商請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或其所屬分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印花稅,該局電話為(03)332-6181分機2473至2477。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0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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