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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起 30 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監工至工程完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水利、結構相關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聘有相關技師者及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技師免】
2.納稅證明文件【技師為所得稅證明】
3.工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或技師開業執照、證書影印本。
4.當年度相關公會會員證影印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附具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
5.餘詳如廠商投標證明文件審查表。【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
該等證明文件。】
6.金融機構出具之無退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開標日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開標。
2.請廠商於投標前查看是否有更正事項,餘請詳閱招標公告。
3.廠商標價超過預算金額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廠商減價時未到場或未帶公司大小章視同放棄減價機會。
4.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廠商可至政府採購網領投標系統下載招標文件檔案。
◎廠商押標金抬頭請註明桃園市八德區公所
本案不發售紙本標單
6/20更正契約補充說明第二項大華里介壽路二段361巷19弄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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