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1014B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平鎮區道路、附屬設施歲修及其他專案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決標日:114/10/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敦陽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00,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市平鎮區公所
機關代碼 3.80.5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文俐(業務主辦)/王湘婷(採購人員)
聯絡電話 (03)4572105#2338/2601
機關代碼 3.80.53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聯絡人 黃文俐(業務主辦)/王湘婷(採購人員)
聯絡電話 (03)4572105#2338/2601
傳真號碼 (03)4577043
電子郵件信箱 10010798@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492萬元整,後續擴充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04 17:00
開標時間 114/11/05 09:3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三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本採購履約品質(321140036344號簽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一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六。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相關行業。(具有土木、水利、結構或大地等相關專業技術) (二)應附文件: 1.標單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證照、技師證書;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證照; 3.有效公會會員證。 4.票據信用證明。 5.納稅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8.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評選方式: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本案採序位法評分) 二.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三.本案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決標。(工程預算為新臺幣2,000萬元,建造費用7.5%) 四.付款方式:詳補充說明。 五.本案採固定費率:建造費用7.5%,其決標程序如下: 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者,依招標文件所載明之固定費率辦理議價程序(不訂底價;議價時議定其他內容),並依照原定固定費率決標(如果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 六.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或委託設計監造工程案驗收合格後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七.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請單獨包封。 八.評選時間於資格審查結束後通知廠商。 九.本案聯絡人:黃文俐;電話:03-4572105分機2338。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80.5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文俐(業務主辦)/王湘婷(採購人員)
聯絡電話
(03)4572105#2338/2601
機關代碼
3.80.53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
聯絡人
黃文俐(業務主辦)/王湘婷(採購人員)
聯絡電話
(03)4572105#2338/2601
傳真號碼
(03)4577043
電子郵件信箱
10010798@mail.tycg.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新臺幣492萬元整,後續擴充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止,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04 17:00
開標時間
114/11/05 09:30
開標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三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本採購履約品質(321140036344號簽准)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4桃園市平鎮區振興路5號,平鎮區公所一樓總收文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如附加說明六。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相關行業。(具有土木、水利、結構或大地等相關專業技術) (二)應附文件: 1.標單文件(採購標單兼切結書)。 2.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1)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證照、技師證書;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證照; 3.有效公會會員證。 4.票據信用證明。 5.納稅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聲明書。 7.服務建議書一式10份。 8.電子領標憑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評選方式: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本案採序位法評分) 二.請投標前注意有無補正公告,餘詳如招標文件。 三.本案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決標。(工程預算為新臺幣2,000萬元,建造費用7.5%) 四.付款方式:詳補充說明。 五.本案採固定費率:建造費用7.5%,其決標程序如下: 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優勝廠商者,依招標文件所載明之固定費率辦理議價程序(不訂底價;議價時議定其他內容),並依照原定固定費率決標(如果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自願減價,依自願減價之金額決標)。 六.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或委託設計監造工程案驗收合格後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七.服務建議書1式10份請單獨包封。 八.評選時間於資格審查結束後通知廠商。 九.本案聯絡人:黃文俐;電話:03-4572105分機2338。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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